那這樣算起來
搭便車收個油錢的要不要政府也出來管一管呀
共乘是好
但是你搭到怎樣類型的共乘車
不是一樣存在很多法律未解之處
全世界都敢做
就台灣不敢
是不是台灣政府機構太腦包
提出競爭市場可以讓人民更多元選擇
失業率也可以少一點
最後,我沒有開計程車或是uber,親戚朋友一樣沒有
所以,算是客觀意見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Uber的適法性問題都還沒解決,他們就敢推出外送服務
: 根本不把公權力放在眼裡,也沒有誠意跟政府談判,解決問題
: 既如如此就應該立即禁止Uber的車上路
: 但是政府卻只說外送車上路就舉發而已,真是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