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例一休+砍七天我早就斷言垃圾黨很難看

作者: kim (@@@@@@@)   2016-10-28 21:47:55
※ 引述《DICB (曾經擁有)》之銘言:
: 如同標題:
: 我早在幾個月前就說,一例一休+砍七天垃圾黨會「死」的很難看!
: 看來我又先知斷言到了!
: 而且當時後我也有po文說過,一例一休+砍七天垃圾黨只要一昧的傾向廢老闆,垃圾黨就
: 準備跟狗黨手牽著手一同消失!
: 這下我全部都先知斷言到!
: 我當時後也有勸垃圾黨一例一休+砍七天將會讓垃圾面臨失去民心,最好的辦法二例+砍七
: 天!
: 這下垃圾黨準備未來這幾年執政就被選民常常在凱達開夜市讓垃圾黨跛腳!
: 未來別說垃圾想推「電業法」和「白領」這些超有爭議性的案子了!光是年金改革就足夠
: 讓垃圾黨後面死的更難看!
: 不然我就坐等垃圾黨以上這些案子可以像一例一休+砍七天繼續黑箱通過,這樣只會讓垃
: 圾黨加速消失!
: 有人說只要垃圾黨在一例一休後面把馬囧抓進去和抄光狗黨黨產民調就回來!
: 那麼我跟你民調回來說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抄狗黨黨產和抓馬囧進去關,真正對選民有
: 甚麼實質的影響嗎?
: 就算是有也是馬囧剛被抓進爽幾天而已!
: 那麼幾天過後,一般選民會怎麼想?
: 一般選民就只會想說這只是狗黨和垃圾黨的政治鬥爭乾我屁事?!
: 一般選民也會想說難道抄光狗黨黨產又不是拿來分我花錢!
: 而真正對一般選民有影響的事,一例一休+砍七天、電業法、白領、年金改革...等才有影
: 響!
: 所以垃圾黨可以這樣繼續反民意的聲音下去,垃圾黨接下來將會面對的完全消失!
我以自己的想法來講好了。
只要
(1)法律訂定合理
(2)政府的勞檢執行單位真的依法辦事
(3)找出資方各種可能鑽漏洞的方式
我就可以接受
********
砍七天假這種事情,
其實我覺得還好,
你說一年休115天,還是123天,
哪一個數字才是「對」的?是「合理」的?
沒有人說得準吧!
********
但是,勞動檢查的落實,重不重要?
很重要!
如果今天先要求所有綠營執政縣市,
嚴格落實勞檢,
只要加班沒給錢、
逼迫員工準時打卡簽退再加班、
或是設製【假的】工會組織,
這種行為一律想盡辦法揪出來,
不但要繳罰緩,
還要把加班費補還給員工。
做了幾個月,資方怕了,
從此之後盡量想辦法加強組織工作效率,
勞工生活品質變好了,
到時候再來討論一例一休的問題。
********
我再說一次,其實年休115天、123天,
本來就沒有一個絕對合理的數字,
但是現在的勞工已經過得很苦了,
所以政府不應該在這個時候,
急著給資方送禮。
而且張忠謀說的【沒有成長,哪來分配】這種話,
我反而想問【如果沒有分配果實,我為何要協助你成長】?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0-28 21:56:00
就退回重審吧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6-10-28 22:05:00
最後一段講的很好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2:18:00
勞檢並非只是幾個月就能沒事,你看看光是酒駕.未戴安全帽這些剛開始不是也會怕結果勒?!勞檢這個才是「假議題」!
作者: kim (@@@@@@@)   2016-10-28 22:19:00
現在台北戴安全帽 不是非常普及了嗎?勞檢根本不是假議題吧!勞檢=法律的執行落實度你今天就算法律條文設置再怎麼好看 如果公權力沒落實執行那法律條文都是假的柯文哲沒有動法律條文的權力 但是他把勞檢這件事搞好就是一種善盡法律落實執行,也實踐公平正義的方式,不是嗎?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10-28 22:24:00
其實企業根本不差那7天平時效率高點 不信補不回來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6-10-28 22:26:00
因為"加強勞檢"常被用來回應一例一休的反對者所以反對者必然淡化勞檢的重要性
作者: kim (@@@@@@@)   2016-10-28 22:26:00
tinmar 那我認為你說的這種狀況,是因為喊【勞檢】的這個人不被信任如果今天是柯文哲說,法律怎麼訂,反正台北市勞動局都照規定大家就比較容易相信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6-10-28 22:28:00
問題就在這呀 勞檢怎樣都不會被相信
作者: kim (@@@@@@@)   2016-10-28 22:28:00
即使再怎麼討厭柯文哲的柯黑,也會說出台北只剩勞動局可驕傲就表示連柯黑,都不得不相信台北的勞檢是真的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6-10-28 22:29:00
但反對者只是不想讓勞檢破壞自己的論述即使勞檢可能實施 反對者還是會反一例一休勞檢不確實只是借口
作者: kim (@@@@@@@)   2016-10-28 22:30:00
那就沒辦法啦~~不信者恆不信囉!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2:35:00
臺北你要不要看某些地方也是沒戴安全帽也有!所以「勞檢根本就是假議題」就是拿來騙騙你們這些酸民,讓你們支持一例一休+砍七天罷了!要是真的想玩勞檢,就不會開放一例一休三大漏洞,早就堵死了!
作者: kim (@@@@@@@)   2016-10-28 22:44:00
我這樣講好了 錯的不是法律本身 錯的是執行者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10-28 23:12:00
最後一段就是勞資互鬥的本質,不存在雙贏這種天方夜譚端看要怎麼磨合妥協,一直要求單方退讓是遲早要出事的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39:00
其實你排除砍七天 一例一休是比現制好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39:00
原po你的論點又錯了!這次一例一休錯的也不是執行是「立法者」!故意留那麼多的漏洞給廢老闆鑽,還不堵死!又一個一例一休比一例0休好了!漏洞那麼多叫做好!真是厲害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41:00
所以今天如果沒砍七天 修法一例一休根本不需要等任何前提就可以做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42:00
rayven大大你指出重點,這個之前我也有po警告了!問題是有人相信嗎?垃圾黨工要勞工龜起來,繼續打壓勞工!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42:00
因為現制就存有變形工時的問題這所以的爭議只有砍七天 而非一例一休本身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44:00
問題是修法前,有些廢老闆不會給勞工加班,可是一例一休修法後廢老闆就像拿到聖旨了!不凹白不凹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44:00
實質如何補被砍的七天是勞團主要的主張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45:00
所以有比較好膩!!一個拿到聖旨,一個沒有那個好?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45:00
蹼 某d你在說笑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46:00
那是也是垃圾黨開出的假議題!用特休來補救,特休也是看的到吃不到的東西,補救個屁!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46:00
現狀每天給你七小時 一樣給你凹六天工作 每天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47:00
我還在說笑話勒!要不要看看一年後勞工薪資有沒有實質上升!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47:00
會凹你的七天就會跟你休 XD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49:00
會凹你的你覺得兩粒就會自動守法了嗎。amazing那現制也沒兩粒啊 就不會合法凹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50:00
就像警察 槍斃槍擊要犯和槍擊要犯殺人那個是違法的行為?二例你知道「例」要送資料給主管機關嗎?!有沒有照規矩來很明顯,除非主管機關和廢老闆串聯(這個串聯主管機關的人絕對直接ko)所以還要說什麼嗎?!還是你要說例假無法加班了?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53:00
那現制呢?現在也沒兩粒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53:00
例假加班還有27200~34000家企業也是有用例假加班趕貨!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54:00
你論點僅在兩粒優於一例一休 這沒問題 但我的問題在於現制哪有比較好我不是要跟你爭論例假比較好 因為這本無須爭論吧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56:00
問題是「例」假廢老闆要鑽=0而原本的一例0休有些廢老闆還不會常常叫勞工加班,現在可好了一例一休廢老闆拿到聖旨了,開無敵了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56:00
所以你若跳針到兩粒 那我覺得就不是現在討論的主題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57:00
一例0休>=<一例一休 不然就一例0休>=一例一休而已!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57:00
原本也只有一例而言啊所以就只有正常上班日 vs休息日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58:00
我就是一邊討論一例0休和一例一休和二例所有差別跟你討論阿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8 23:59:00
沒加班費 vs 加班費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8 23:59:00
你當作休息日廢老闆拿到聖旨了!真的會乖乖付加班費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9 00:00:00
一例0休 沒加班費?你說的是變形工時吧!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9 00:00:00
那就是違法了啊是啊所以一例一休就是優於現制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9 00:01:00
二例不存在完美?是垃圾黨不敢承認有這個吧!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9 00:01:00
休息日就是明訂加班費堵你變形工時的洞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9 00:02:00
那一例一休換休不給休,幾個月後給你吃龜0膏!合法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9 00:02:00
因為沒提案 我們僅就現有一例一休與現制比較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9 00:03:00
888664這個賭死了嗎?!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9 00:03:00
如果你真心支持勞團那就不要用奇怪的跳針歪理來辯 因為很容易造成反效果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9 00:05:00
一周七日 內含一例一休 而非看禮拜幾你說兩粒優於一例一休? 這有什好問 當然比較好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9 00:06:00
資動部也是跟你一個模子出來一樣!只會說一例一休比一例0休好!可是問題還是擺在哪裡!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9 00:06:00
問題是一例一休又比現制還有保障啊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9 00:08:00
所以我說問題比較根本不一樣 現在是依據現有制度與新政府提的一例一休 而非是一例一休跟未提的兩粒比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9 00:09:00
一例一休有比現在一例0更有保障XDDDDD~明明是一樣的東西還更有保障勒!你說三小?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9 00:13:00
多加班費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9 00:19:00
多加班費?0.33都拿不到1.33拿的到?卡早睏ㄟ卡有眠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9 00:30:00
一休一例就是一周要一天是例假 一天是休息日 而不是按40小時沒人分配所以你排888664 466888都無所謂 因為其中一天就是休息日所以現制不給你就是違法凹 一休一例就不會凹你嗎邏輯有著差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9 00:39:00
你覺得888664不知道那天是休息日沒差別嗎?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9 00:45:00
因為其中一天就是休息日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9 00:49:00
你覺得沒差別是吧!你所謂的一休加班費*1.33*2+*1.66*2和*1.33*2+1.66*6不知道差多少歐?還有如果休息日和有薪假同一天,不就少了一天有薪假了!這樣都沒差別喔^_</嗯!沒差別^_^/!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0-29 00:58:00
勞檢怎麼會是假議題??如果確實嚴格執行重罰,老闆敢不付加班費?你們討論一堆有沒有老實付加班費不就解決了?勞檢才是根本,如果沒勞檢,兩例老闆就不會比你加班?神邏輯
作者: makoto1982 (誠)   2016-10-29 00:59:00
那加班那天也上比較少的時數不是嗎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0-29 00:59:00
就算改兩例,中南部老闆照樣凹你勞工工作不給加班費啦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9 01:13:00
tancos我就是在等你上鉤!例假你知道上班沒照實給比一休好抓知道嗎?一休光是三大漏洞 makoto1982大大目前就無法解,那麼抓的到?然而例假上班需送資料給主管機關,主管機關難道會跟廢老闆勾結?會有一定的可能勾結,但是有資料存證怎麼躲?一個是勞檢很容易查到的東西(二例),一個是勞檢很難查到的東西(一例一休)那個好那個有差別?!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0-29 01:54:00
不是淡化勞檢,而是勞檢有「信」的地方才幾個縣市?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6-10-29 03:11:00
勞檢罰則哈哈
作者: dj533kevin (烏鴉)   2016-10-29 09:44:00
matoko 你不用跟他吵,我上一篇談過的東西DICB完全不想理解我晚一點回覆他的三大漏洞,雖然推文都講過了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10-29 12:10:00
說個笑話…垃圾資進黨會讓勞檢落實…呵呵…幸福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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