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回覆DICB三大漏洞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0-29 12:12:27
※ 引述《dj533kevin (烏鴉)》之銘言:
: 安安,原本說好昨天會回,但臨時有事晚了一天,真是抱歉
: 板友DICB一直堅持一例一休有三大漏洞,所以比一例0休還要差,所以想回覆一下
: 漏洞一:排班排成888844,或是777766
: 合計40小時,無休息日
: 破解:依勞動部網站解釋
: 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5857/
: 「
: 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之2日之休息,採一日為例假,另一日為休息日之方式,
: 規範休息日出勤之時數並應計入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 」
: 老闆可以變形排班,但是一定要付加班費,不可以說在40小時內所以不付
: 漏洞二:老闆把休息日跟勞工自己請的假排在同一天
: 破解:假如你是排班制的勞工,哪天休息都是月初就排好的,你自己請特休本來就會
: 避開之前排好的休息跟例假日。
: 假如你是固定上周一~周五班的勞工,請了周五假,想要放三天。老闆為了搞你
: 所以宣佈周五休息日,大家改周日上班。
: 哪有這麼無聊的老闆就為了搞你一個人然後動全公司的假?
: 而且公司還要跟其他公司來往,周六周日其他間正常放假,你今天上班是要幹
: 嘛去了,當一天薪水小偷?
: 再退一步,如果真的發生臨時更換休息日的事,這種事必然要先公佈給員工,
: 讓他們配合。
: 勞工是可以銷假的好嗎,當兵沒抽過假單喔?
: 就沒聽過有人在抱怨請假遇到颱風假,浪費一天假的事。
: 漏洞三:讓你換休但是不給你放,過了幾個月之後自動失效
: 破解:好吧這個手法其實沒得破解,但是只有二例可以減少這種情況,一例0休也是一

: 但是我一直以來都是說 舊制 < 一例一休
: 二例很好但是要不到,支持的人請下次投時代力量試試看能不能要到
: 追加:DICB你曾在推文說加班費差很多
: 但是你的計算標準不一樣,一個是舊制周六上8小時,一個是一休上4小時
: 這樣的比較標準並不合理。
: 在年初剛推出一例一休的時候,你的論點算是正確的,那時候是存在你說的漏洞

: 但是希望你能去看草案的更新,這樣才能找出新的漏洞,不是嗎?
: 是說現在明明就是一例 -> 一例一休,你所有講的漏洞現在都可以做,我不懂
: 為何你會說是奉旨加班
: 如果是二例 -> 一例一休,那你才是對的,但就不是這樣啊
這位 dj533kevin大大鄉民大大,你搞錯很多重點!
第一:
加班費問題!
加班費時薪*1.33*2+加班費時薪*1.66*2和加班費時薪*1.33*2+加班費時薪*1.66*6差別多
大自
己算吧!
不要只會嘴砲!
第二:
你當作所有企業都是大企業?
員工數都好幾百人?好幾千人膩!
都不會有10~20人企業的員工膩!
還有目前台灣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為多數,你自己想就影響多少人了!
老闆說什麼員工可以正常反駁膩!
第三點特別重要:
這個無法解勞工只能被平白無故被壓榨!
何況一例一休+砍七天送廢老闆!
真棒!
還有說二例廢老闆能逃過的人麻煩去查查勞基法規定好嘛!
例假上班規定:
要送資料給「主管機關」!
那麼例假上班有沒有照實給與勞基法規定一目了然,除非你能說主管機關的人跟廢老闆勾
結!
可是這樣一勾結主管機關的人就卡犯罪事實了!
至少瀆職跑不掉甚至嚴重一點是卡「貪污」條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0-29 12:15:00
沒錯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6-10-29 12:16:00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10-29 12:18:00
你跟黨工勞賊認真什麼
作者: Roderickey (賣矇拔郎耶)   2016-10-29 12:18:00
推DICB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0-29 12:23:00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6-10-29 12:34:00
一例一修老闆就不守法 兩例老闆就乖乖守法還通報神邏輯老闆不守法請檢舉 對於自己權益被侵害 毫無反應 誰也幫不了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6-10-29 12:37:00
這群人現在開始吵一例0休比一休一例好……ZZZZzz
作者: archerlai (飛向遠方)   2016-10-29 12:38:00
兩篇文章各有自持者取暖 不過你這篇好像人比較少耶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10-29 12:39:00
誰管你一例二例…蔡選前說要縮短工時…她選上前就是周40了…選上後…工時反而少了七天…這不是詐騙黨什麼是詐騙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6-10-29 12:39:00
恢復成10幾年前只休周日,會比一休一例好……,難怪只能聚集1-200人到場……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6-10-29 12:42:00
某低就千篇一律 兩例一定乖乖申報 因為法有明定一例一休 各種歪哥 就算來勞檢也給假資料 視法律為無物神邏輯好棒棒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10-29 12:43:00
一例一休沒人反對…樓上死不回應蔡上任…為何工時反而少七天啊?
作者: Roderickey (賣矇拔郎耶)   2016-10-29 12:45:00
那為什麼資方不上街抗議 我只問這個吵到不想吵了 跟那些明明不是資方卻要砍假的人說不通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6-10-29 12:47:00
因為雲林去台北很遠 車票很貴 家裡有竹筍要挖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6-10-29 13:00:00
明明假被砍還是一堆無恥黨工護航 這就是我佩服綠狗黨的地方菜渣上台 520前萬惡的資方突然變得親切又和善 一堆無恥黨工幫忙設想人事成本呢
作者: Roderickey (賣矇拔郎耶)   2016-10-29 13:03:00
哀 完全同意DICB 慣老闆整個把台灣拖下水我看要到365天每天上班 那些綠狗黨工還是會繼續護航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0-29 13:44:00
你的邏輯還是很奇怪啊,老闆不老實付加班費,員工不敢言,二例老闆不老實送交申請書,員工就敢言????????我不懂你的批判標準在哪?為什麼你的假設裡,二例的狀況勞工突然都勇敢起來檢舉自己的老闆?然後其他的假設狀況勞工都孬孬一句話不說?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0-29 13:55:00
兩例保障比較重喔,也比較少模糊空間,對於"想要"週休二日的員工,雙倍加班費跟補休,都是比較好的保障喔拿檢舉來打模糊仗zzz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10-29 14:46:00
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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