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杯剛剛斷線,打的一堆都不見了
※ 引述《DICB (曾經擁有)》之銘言:
: ※ 引述《dj533kevin (烏鴉)》之銘言:
: : 安安,原本說好昨天會回,但臨時有事晚了一天,真是抱歉
: : 板友DICB一直堅持一例一休有三大漏洞,所以比一例0休還要差,所以想回覆一下
: : 漏洞一:排班排成888844,或是777766
: : 合計40小時,無休息日
: : 破解:依勞動部網站解釋
: : 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5857/
: : 「
: : 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之2日之休息,採一日為例假,另一日為休息日之方式,
: : 規範休息日出勤之時數並應計入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 : 」
: : 老闆可以變形排班,但是一定要付加班費,不可以說在40小時內所以不付
: : 漏洞二:老闆把休息日跟勞工自己請的假排在同一天
: : 破解:假如你是排班制的勞工,哪天休息都是月初就排好的,你自己請特休本來就會
: : 避開之前排好的休息跟例假日。
: : 假如你是固定上周一~周五班的勞工,請了周五假,想要放三天。老闆為了搞你
: : 所以宣佈周五休息日,大家改周日上班。
: : 哪有這麼無聊的老闆就為了搞你一個人然後動全公司的假?
: : 而且公司還要跟其他公司來往,周六周日其他間正常放假,你今天上班是要幹
: : 嘛去了,當一天薪水小偷?
: : 再退一步,如果真的發生臨時更換休息日的事,這種事必然要先公佈給員工,
: : 讓他們配合。
: : 勞工是可以銷假的好嗎,當兵沒抽過假單喔?
: : 就沒聽過有人在抱怨請假遇到颱風假,浪費一天假的事。
: : 漏洞三:讓你換休但是不給你放,過了幾個月之後自動失效
: : 破解:好吧這個手法其實沒得破解,但是只有二例可以減少這種情況,一例0休也是一
: 樣
: : 但是我一直以來都是說 舊制 < 一例一休
: : 二例很好但是要不到,支持的人請下次投時代力量試試看能不能要到
: : 追加:DICB你曾在推文說加班費差很多
: : 但是你的計算標準不一樣,一個是舊制周六上8小時,一個是一休上4小時
: : 這樣的比較標準並不合理。
: : 在年初剛推出一例一休的時候,你的論點算是正確的,那時候是存在你說的漏洞
: ,
: : 但是希望你能去看草案的更新,這樣才能找出新的漏洞,不是嗎?
: : 是說現在明明就是一例 -> 一例一休,你所有講的漏洞現在都可以做,我不懂
: : 為何你會說是奉旨加班
: : 如果是二例 -> 一例一休,那你才是對的,但就不是這樣啊
: 這位 dj533kevin大大鄉民大大,你搞錯很多重點!
: 第一:
: 加班費問題!
: 加班費時薪*1.33*2+加班費時薪*1.66*2和加班費時薪*1.33*2+加班費時薪*1.66*6差別多
: 大自
: 己算吧!
: 不要只會嘴砲!
謝謝你幫我把公式列上來
我要問你的就是這個,為何一邊時數是2+2,一邊是2+6,你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是左邊一休只上4小時,右邊0休上整天?這樣比較不公平吧
: 第二:
: 你當作所有企業都是大企業?
: 員工數都好幾百人?好幾千人膩!
: 都不會有10~20人企業的員工膩!
: 還有目前台灣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為多數,你自己想就影響多少人了!
: 老闆說什麼員工可以正常反駁膩!
中小企業定義是在資本一億元以下 或是 員工數100人以下
就算不提100人,20人公司,老闆就會為了凹你一天薪水,動其他19人的假?
那萬一同時星期一到五都有人請假怎麼辦?
天天都放假,就是家樂福?
: 第三點特別重要:
: 這個無法解勞工只能被平白無故被壓榨!
我一直以來都是說 舊制 < 一例一休
我一直以來都是說 舊制 < 一例一休
我一直以來都是說 舊制 < 一例一休
一例一樣會被補休,甚至二例老闆還是可以凹補休
所以我不知道你這個論點是要講什麼
如果你要拿二例來比,那就固定拿二例
我的立場一直都很固定,就是只談一例0休跟一例一休
: 何況一例一休+砍七天送廢老闆!
: 真棒!
: 還有說二例廢老闆能逃過的人麻煩去查查勞基法規定好嘛!
: 例假上班規定:
: 要送資料給「主管機關」!
: 那麼例假上班有沒有照實給與勞基法規定一目了然,除非你能說主管機關的人跟廢老闆勾
: 結!
: 可是這樣一勾結主管機關的人就卡犯罪事實了!
: 至少瀆職跑不掉甚至嚴重一點是卡「貪污」條例!
其實剛剛打很多要一口氣回覆板友問題的,可是斷線我就不想重打了= =
簡單講一下:
1. 一直都有資方反對一例一休,特別是調升加班費之後
請 google 一例一休 資方 反對
有客運公司,跟不去勞資協調會的新聞
2. 舊制大多數的公司其實都周休二日了,對他們來說現在法案卡著,多七天假是
增加的成本。
3. 對以前就周休二日,不常加班的老闆來說:
不常加班,所以一休加班費可接受,
但是多放七天假,實際上班天數減少了
這樣比較的話,他們會增加成本
4. 因為現在老闆可以接受一例一休,代表這個法案一定對他們有利?
持這個論點的朋友,請問每年的勞資協調結果,例如調升最低薪資,
資方接受所以對他們有利?
或是反過來說,勞團最後接受了,代表他們也認可這樣的調整是ok的?
不,對老闆來說,民不與官鬥,與其一起抗議,讓現況維持案子卡在立法院,
多放七天假,還不如配合政府,也許還能打好關係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