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ern (jiern)》之銘言:
: 以前聽到選舉人制度感到奇特
: 一直不太了解為何至今美國仍採用選舉人制度 為何不改成一人一票 以總票數高低分勝負
: 維持選舉人制度 是否怕一人一票 造成票票不等值 讓總統資源擺在大都市發展 人口小的
: 郡鎮持續被忽略?
因為美國是聯邦制 各州雖然名義上屬於美國 但其實都有自己的法律
例如有的州維持死刑 但有些州早已廢除死刑
有些州的選民可以網路投票 有些州的選民還要用打孔機去投票 差異很大
以前就有人提過直接投票制 一人一票
但因為這種方式不符合聯邦制的精神 所以還曾在1969年由眾議院通過
但因為此選制對小州不利 所以到了參議院這關就被否決了
還有人提過比例代表制 區域選舉制 但都沒有普遍被接受
目前只有Maine Nebraska 這兩州有按照眾議員的選區分區計票
然後在全州獲勝者可得兩票
我還記得Colorado在2004還有進行過一個公投 投票議題就是總統選舉時
要採用得票比例制 還是贏者全拿制 結果公投還是由贏者全拿這派的獲勝
所以預期在短期內 此制不會改變
連2000年爭議最大的那次 高爾也不敢因為普選票較多而大作文章
他只能把焦點放在佛州的計票問題上
當時都沒能改變此制 未來也不會改變
其實這種選制還是有個好處 就是選舉人票通常都會過半
例如柯林頓兩次選舉時雖然普選票都未過半
但他的選舉人票都有300多票
這樣感覺起來 還是一個過半數選票當選的總統
不會只需要相對多數票就能當選 且也不需要像採用絕對多數制的國家
還經常有第二輪選舉(如法國巴西等) 也算是這種選制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