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例一休砍假沒加薪? 勞動部:修法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1:45:50
不知道是眼睛有業障~還是國文造詣有問題
有關外界對於行政院版《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修法草案,並未增加休息日加班費規
範之誤解,勞動部澄清,依現行規定,按月計酬勞工於縮減工時產生之休息日,通常已約
定照給1日之工資,是日加班出勤,依法加給3分之1或3分之2以上之工資,即符規定。
然為有效落實「週休二日」之立法意旨,並使雇主在要求勞工休息日出勤時能更為審慎
,行政院版草案中,除將休息日出勤的時數,納入延長工時總數計算外,同時配套提高
休息日出勤工資為加給1又3分之1或1又3分之2以上,並明定4小時以內者、逾4小時至8小
時以內者或逾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應分別列計4小時、8小時或12小時工作時間及工資
,較諸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而言,的的確確有提高加班費給予標準之法律效果。
全文如下
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30254/
一直在勞動部打臉一例一休加薪1.33
幫你分段一下方便閱讀~ 不用謝我了
「現行」:依法加給3分之1或3分之2以上之工資,即符規定。
現在是一例一休了是嗎?
還是看到這句話就鬼遮眼,其他都自動省略
就跟看WIKI一樣~看一看就變成馬克思是右派!?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01:00
還想帶風向!呵呵…新聞都出來幾天了!資動部函文都發給廢老闆企業了!我能造假歐!加加油吧!不然就請資動部去提告媒體,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6-11-13 12:03:00
勞工low level,dpp加油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04:00
我倒是想知道 那個王八蛋企業膽敢加班只給那1/3誰加班只有700塊 我還真想看看 詳細希望 謝謝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05:00
敢阿!違法的都敢了!何況這是合法的!不要說廢話好嘛!我的po很明白指出來了!還當我會造假歐!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應該問會為了700元加班的人,是比較想要錢還是想要假XD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08:00
93姐你在酸勞工阿!問題是廢老闆要勞工加班你勞工敢說不要的有多少位?抱歉!我的新聞11/10 ^_^!可見誰造假一目了然勞動部說明,依照現行《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款規定,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等有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12:00
好啦~ 11/10勞動部新聞稿造假啦 XD 我知道 我知道~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12:00
關事項,應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慣例上,「按月計酬」之勞雇雙方於推算加班費基礎時,通常以月薪總額除以30日再除以8小時推計「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亦即月薪給付總額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這也意謂著,月中的每一日(包括工作日、休息日、例假及休假日)均已給付工資,因此,即使勞工遇到休息日、例假及休假日時,毋須出勤,雇主仍按原約定之月薪金額給付工資。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1-13 12:13:00
對啦, 公司要求休息日只加班一小時的比較多啦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13:00
這裡很明白指出了呦…月薪包括休息日或例假日加班時候的算法!還想在騙歐!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14:00
勞動部說假話不是新聞了吧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15:00
已經明白指出 月薪只要包括休息日的只要再給勞工0.33倍和0.66即可^_^/看原po如何替資動部開脫秀^_^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16:00
現行勞動基準法是如此呀~ 有什麼問題跟理解上的障礙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17:00
還在扯現行的勒!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1-13 12:17:00
修法的部分沒有影響到現行的部分 沒有問題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17:00
新法還沒通過,用現行法律來解釋目前狀況有什麼問題?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也只有你還有耐心陪他玩,他永遠不會輸的XD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18:00
縮文 XD 我沒縮文耶~ 阿對了~ 忘記某人不會縮文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19:00
於240小時之工資,這也意謂著,月中的每一日(包括工作日、休息日、例假及休假日)←現在有休息日了阿?!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20:00
實務上,大多數的情況是勞雇雙方約定增給的工資為加給1倍之工資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20:00
我用你給的網站打你的臉你不知道嗎!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22:00
休息日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1以上dicb你看文章的功力真的還需要加強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27:00
國文能力不好,會加減乘除也沒用的,科科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27:00
休息日、例假及休假日 均已給付工資, greedystar1大大還有什麼話可說?資動部的函文也已經到廢老闆企業手裡只需在給1/3即可^^想玩文字造詣!只要懂文字的人誰都會玩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28:00
額外加給1又1/3以上 你國文能力不夠好歐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29:00
中文都看不懂也在提文字造詣XD靜下心來看一看文章脈絡吧,科科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31:00
現階段加班大概是加一倍薪資 一例一休是1+1/3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31:00
你是沒看我的新聞吧 greedystar1大大!「資動部已函文」只需在給勞工1/3即可,因為 休息日、例假及休假日 均已給付工資,還想在騙還想玩文字造詣歐!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33:00
「然為落實....」「故草案中...配套為加給1又1/3」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33:00
1倍已經包括在月薪了你是真看不懂還是假看不懂?!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34:00
起承轉合看不懂應該是重修國文,無關文字造詣XD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34:00
現行法規是1/3沒錯 所以一例一休是額外1+1/3請看完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35:00
你講的是第一段「為澄清外傳(如你所說的)誤解」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35:00
嗯 很明顯 dicb就是那個被勞動部搞混的人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35:00
還是要扯這是舊制跟一例一休的新制不一樣!怪了不一樣怎麼資動部勞基法21-1怎麼會這樣說?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36:00
人家都說你是誤解了,你還要繼續誤解下去嗎QQ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36:00
勞動部就是希望你可以針對這種細節討論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37:00
greedystar1大大在怎麼扯都沒用了!現在資動部的函文和網站大家都看到了!並非我造假呦…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37:00
這個大方向根本錯誤 七天勞工假先還來 其他之後再說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38:00
還好我不是那麼容易被騙的勞工!也不是信仰主夠垃圾黨信徒不然真的會被騙走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1-13 12:39:00
之前法律人所提到的爭議不是這個吧...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40:00
我也支持不該砍七天假,只是覺得從小真的該學國文不然長大就會跟........一樣XD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40:00
七天假!人家都要砍了管你歐!打電話去罵垃圾黨立委人家理你嗎?!勞團絕食他們都不怕勞團的死了,還管你勒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40:00
你繼續堅持你的觀點吧 雖然我覺得你錯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41:00
一例一休這個說會增加勞工的薪資就是一個騙局,砍七天也是廢老闆要的抱歉!我原本不知道一例一休的騙局直到資動部函文發給廢老闆企業上新聞我才真正明白難怪廢老闆會一直想要一例一休+砍七天!都嘛廢老闆整碗拿走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1-13 12:44:00
那天的爭議是這個 https://goo.gl/z0nUs2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45:00
要有閱讀障礙的人仔細看文章不是強人所難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47:00
u大那是條款!只要垃圾黨想改勞基法規定的條款依照目前垃圾黨立委院人數要那時候改都可以!這點也是目前最可怕的地方!而且不少人也看不懂條款!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49:00
所以我說 認錯好嗎 你的算法明明就不是事實我相信一例一休加薪是騙人的 七天勞工假才是重點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1-13 12:53:00
原本周休二日勞工,算入延長工時部分有1.33~1.66應是確定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54:00
greedystar1大大麻煩你仔細看這篇資動部給的21-1 造詣拿出來 月薪36000已包括休息日!你看不懂嗎?也就是說 這裡已經1+1了懂了嗎?!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1-13 12:55:00
資動部給的那個包含休息日的1 沒包含休息日出勤的1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56:00
廢老闆只要徵人時說 月薪36000(包括休息日) 就是 36000當中已經有給1+1了 所以只需在給0.33和0.66懂了嗎?!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56:00
人家還在第一段就是一切的世界嘛~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57:00
有!休息日的當天 薪資算法 1+1.33和1+1.66 那麼只要徵人時月薪包括下去不就1+1了!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57:00
今天引出來玩玩的效果還不錯~ 程度一清二楚~ 休息去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1-13 12:58:00
還有例假日和休假日咧...那個說明是39條的第一款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58:00
抱歉歐!原po那是第二段也是一例一休的21-1所說的文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2:59:00
原po想搞混大家省點力氣吧!這也是36000包括休息日的用法!這是資動部教給廢老闆用的!所以150*0.33*2+150*0.66*6=693很多嗎? 不上休息日的班還要被扣回去600以上 因為36000已經包括休息日了!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3:06:00
以前的36000是1+1/3 現在的36000是1+1又1/3所以你的薪水還是36000 慣老闆都是這樣玩 不爽離職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1-13 13:14:00
以前要看是約定周休二日還是周休一日如果以前約定是周休二日, 但星期六偶爾出勤 也是1+1+1/3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3 13:16:00
greedystar1你搞懂了歐!那是誰在騙?在玩文字造詣?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1-13 13:16:00
算法的問題基本上沒救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3:17:00
我搞懂什麼啦 這是我七月份的論點 我從開始就這麼說事實上 一例一休是騙人的 七天勞工假才是重點這個論點我從七月份到現在沒有變過吼
作者: myflyway (夜間飛行)   2016-11-13 15:54:00
跟勞工站在一起為什麼這麼難?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6:44:00
因為他媽的 勞動部沒有勞工 只有公務人員 夠簡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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