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train 2016-11-13 23:51:32一例一休就這樣吧
修法後勞工實質工時 or 所得是有改善的
只是無法一步到位
原週休二日的勞工,覺得10,11多放很多假嗎?
是的,真的就是多很多假。
該爭取的要爭取,不該拿的,也不用強求。
作者: Camderela 2016-11-13 23:57:00
過勞之島放個假也要被說成多的阿?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1-14 00:01:00那特休比照公務員啊!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1-14 00:02:00乾脆讓企業預繳薪水給政府, 讓政府統一發薪算了 XD大家都是公務員
作者:
ftrain 2016-11-14 00:03:00特休部分要加強是真的。14天卡太多年了。這個要修掉。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4 00:07:00特休要改也要改,勞工要休時廢老闆無特別需要時要給勞工休,而特休每年休不完的特休要給付要換算薪資給勞工這樣可以勉強接受砍七天換特休+七天(第一年就有特休14天)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6-11-14 02:22:00
什麼叫不該拿的?你是支持民進黨當初擋國民黨法案?
作者:
rant (拎杯老江湖)
2016-11-14 12:33:00承認黨工再推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