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來po之前收到陳瑩的刑事調查通知書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11-16 18:09:10
http://i.imgur.com/8GzziSE.jpg
我之前承認
陳瑩24日自曝,近日不但接到飆罵電話,今天還接到未顯示來電,一接起電話就是被罵三
字經五字經,第一次被罵難免心裡難過
新聞中飆罵陳瑩的人就是我,可以看
#1O4AVrc7 (HatePolitics)
#1O4JaTMx (HatePolitics)
兩篇文章
今天看到垃圾陳瑩在公聽會上居然裝病澇跑,我只覺得陳瑩這個人噁心,非常噁心,絕食
工人都沒昏倒了,你在裝病三小,你不要以為這樣勞工就會放過你,我一樣會在繼續打電
話過去,我不介意多收幾張啦,到時我會在po張不起訴書上來的,說的做到,歡迎大家備

http://i.imgur.com/DVDr2G0.jpg
勞工權益,不容剝奪。
勞工權益,不容剝奪。
勞工權益,不容剝奪。
作者: loggate   2016-11-16 18:13:00
她聽到番仔受到打擊...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6-11-16 18:13:00
你講番仔就不會被告了
作者: Ferry5566 (56不能亡)   2016-11-16 18:17:00
罵她番仔DDP已經重新定義過番仔這個詞了,絕對沒事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1-16 18:18:00
話說打電話是可以告啥妨害名譽?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11-16 18:19:00
問題是你已經罵三字經 這不會被起訴?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6-11-16 18:23:00
GJ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11-16 18:24:00
精神受損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11-16 18:25:00
所以他只能依民法來對你求償囉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11-16 18:25:00
你下次應該別罵 應該好好請教一下她對邱議瑩的看法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16 18:26:00
說番仔 不會有事 因為邱委員已經重新定義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6-11-16 18:30:00
我也想知道透過電話罵對方三字經 是否會有法律責任若沒事 大家以後可以效法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11-16 18:31:00
公然污辱是告不成了 除非陳能證明有其他人聽到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6-11-16 18:36:00
只是原PO在本版之前好像承認自己用電話向陳罵三字經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11-16 18:42:00
散佈於眾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11-16 18:45:00
感覺你還是要小心點 畢竟他是立委 資源多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11-16 18:47:00
電話中罵人可以依內容看會不會成立305 恐嚇危安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1-16 18:48:00
陳吟這種立委,哈哈哈,民進黨票太多嗎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6-11-16 18:53:00
電話打太多有強制罪問題 不然就只有民事精神受損問題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11-16 18:55:00
我不知道你罵什麼內容啊...如果只有O你娘O巴可能還好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6-11-16 19:01:00
520前會有一堆人挺你說這是政治迫害 可惜時空背景不對你現在這樣就是自作孽了 吱障只會說你活該
作者: Jasonfm89 (Jason)   2016-11-16 19:02:00
顏色錯誤 猴群繼續關注馬英九出訪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6-11-16 19:09:00
罵得好
作者: allensua   2016-11-16 19:15:00
勇者!
作者: tigerzz3 (CC)   2016-11-16 19:17:00
袋氧氣罩是他媽的把民眾當白痴嗎?
作者: ebsd (電子背向散射繞射)   2016-11-16 19:19:00
陳瑩這賤女人還敢告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所以如果不是本人接的電話,會被當成不特定之人共見共聞嗎?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6-11-16 19:20:00
勇者 我不喜歡你 可是推你這次的行為 不過我不贊成模仿
作者: Zphoenix (細雨雙羊湖)   2016-11-16 19:22:00
取暖?
作者: ebsd (電子背向散射繞射)   2016-11-16 19:22:00
民進黨黨工yi會來噓你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所以你需要請假跑法院嗎?
作者: appleball200 (我帶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   2016-11-16 19:34:00
wow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6 19:36:00
tinmar你可能不懂法律!電話罵髒話不代表po承認等於公然侮辱唷!
作者: hihi29 (無)   2016-11-16 19:37:00
這次倒是要挺你了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6-11-16 19:38:00
那看有無其他相關法條吧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6-11-16 19:52:00
打電話告妨害名譽 立法委員真不是蓋的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11-16 19:54:00
勇者推 XD 記得要回報最後結果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6-11-16 19:55:00
我是覺得這篇“不會放過你”有點踩線就是了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11-16 19:57:00
打電話告妨害名譽 當場罵番仔低頭滑手機
作者: bybe (小p)   2016-11-16 20:02:00
賣人番仔是邱議瑩 不是一分瑩請搞清楚對像 另外罵人髒話 你也沒比較高明啦
作者: Camderela   2016-11-16 20:06:00
不但一分還會裝病跑路,滑頭型政客
作者: ianlin45 (Ian)   2016-11-16 20:25:00
水啦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11-16 20:31:00
民法要原告自己舉證損害 沒有刑事那麼輕鬆
作者: JustInn (就是硬)   2016-11-16 20:41:00
一分營今天裝病實在太不上道了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11-16 21:23:00
來了來了 原Po準備好稅單跟水表了嗎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6-11-16 21:58:00
這種行為並不可取 沒有刑事上的責任不代表沒有民事法律責任
作者: mrfreud (冰點後就是終點。)   2016-11-16 22:27:00
民事責任沒什麼了不起 生活的一切都是民事法律關係
作者: tingjj (笑到併軌)   2016-11-16 23:00:00
民事責任是會怎樣喔 你買東西老闆給你瑕疵品他就要負民事責任 講的民事責任多嚴重喔Zzzz
作者: slimfat0202 (slimfat0202)   2016-11-17 01:18:00
一分瑩真的太爛,難怪同樣是原民背景的高金可以縱橫立院這麼久,就一個字,廢。
作者: ebsd (電子背向散射繞射)   2016-11-17 01:52:00
學佛的那個id就是一個笑話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6-11-17 02:55:00
推真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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