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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com/news/story/2/1918191-強冠劣油-二審:不能以精煉後符合標準就認可供人食用
強冠黑心餿水油案,高雄高分院加重判處強冠罰款及董事長葉文祥的刑期,合議庭表示,
食用油脂的衛生安全,應自源頭管理,凡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原料所生產的產
品,無論原料油或精煉後檢驗結果為何,均不得供人食用,強冠產品檢驗雖符合國家標準
,但不能認可供人食用。
這則判決狠狠就是打了吱吱黨大耳光
1.食品自核災區進口→食用油脂的衛生安全,應自源頭管理
2.吱吱黨強調科學檢驗合格→無論原料油或精煉後檢驗結果為何,均不得供人食用,強冠
產品檢驗雖符合國家標準,但不能認可供人食用。
如果吱吱黨認為自己的說法站的住腳,那一直強調司法正義的民進黨是否要幫強冠老闆爭
取無罪的判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