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同性婚姻家庭的戰線和其關鍵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6-11-26 12:20:59
現在比較少人討論同性婚姻的議題,八卦版也找不到幾篇文章,看來熱度冷卻了不
少,那我就可以比較平靜的談談了。
先講一下基本的概念架構。我認為整個同性婚姻的戰線其實蠻長的,包含幾個不同
的層次,每個層次都有關鍵的概念問題。越靠近保守勢力信念的核心,反彈的力量就
越大,但是相對來說,支持同志婚姻的一方,說詞的說服力其實也越薄弱。
以下是最基本的四個層次。
層次一:「家人」
核心問題:為什麼兩個相愛的同性戀不能共組家庭,獲得家屬間的權利義務?
層次二:「伴侶」
核心問題:為什麼兩個相愛的同性戀不能共組家庭,彼此約定為對方的伴侶?
層次三:「夫妻」
核心問題:為什麼兩個相愛的同性戀所組成的伴侶,等同傳統文化中的夫妻?
層次四:「生育」
核心問題:為什麼兩人相愛的伴侶關係,必然包含扶養下一代這件事情?
很快看過這四個不同的問題。
第一個層次的問題涉及到家人的概念,同時包含法律上的相對義務。很多同性戀者
的平權問題,其實都在這一個層次。包含探病、手術同意、遺產繼承等等。在現實上
,同志平權運動的推行,在這一個戰場上已經獲得了成功,也常常成為平權運動挑戰
下一個層次的手段。例如2013年美國大法官解釋的判例是遺產繼承的問題,2015年的
案例則包含探視權利等等。
然而這裡還是有必須去考慮的地方。對於一個保守的反同者來說,他可以守住這條
陣線,只要堅持「成為一家人」和「成為伴侶」是兩回子事就可以了。以台灣為例,
民法1123條第三項「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的
法律,已經足以達到這個目的了。
同志平權運動在這裡也部分忽視了前述的事實:「成為家人」可能已經滿足了他們
大半的訴求,獲得許多應有的權利。若要往下個層次推進,你必須要提出更明確的權
利主張,也就是有些「伴侶」間獨有的權利義務,是「家人」層次不能滿足的。然而
很多支持者並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
第二個層次的陣地戰,涉及了兩種不同層次的交鋒。亦即法律保障的是兩位個人彼
此約下互為伴侶的關係,還是它其實在保障傳統社會價值核心,家庭中的夫妻關係。
這個問題在一些國家終獲得了解決,這是由於法律開始轉向前者的解釋,試著以超
然於傳統價值、宗教信仰的角度來看待伴侶的關係,並以更多「契約」的角度來處理
這一層的關係。
如果所謂的伴侶關係,只是前述兩個人所訂下,約定相互照顧、廝守終身的最親密
關係的契約的話,那麼法律就沒有資格排除特定的性別組合,這明顯涉及到性別歧視
。因此,支持同性伴侶的一方,可以很堅實地突破這個陣地,這也是國際上迄今為止
的主要戰果。
但是到了第三個層次,保守勢力的抵抗力道就增強了。這個層次的防禦工事,建立
在「即使同性可以結為伴侶,但這也不等同於傳統意義下的夫妻關係」的主張上。延
續這個主張,則是「目前台灣的法律規範,仍然是保障傳統意義下的夫妻關係」。
我必須很坦白的說,在這一條陣線上保守勢力的防衛,不能說沒有說服力。相對的
,支持同性婚姻的一方,也很少真的建立足夠強度的說詞,解釋為什麼同性間的伴侶
關係,必須要直接和傳統的夫妻關係劃上等號,甚至要進而修改既有法律裡與夫妻相
關的詞彙。畢竟,即使傳統文化裡包含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變形式的夫妻關係,還
是沒有包括同性婚姻在內。
再重申一次,伴侶關係可以由法律中的契約概念推演出來,但這和由傳統文化建構
的夫妻關係,終究是兩回事。因此支持方想從第二個層次打入第三個層次,多少有偷
渡概念的嫌疑。
專法可以說是這個戰場下的妥協產物,過去保守勢力甚至抵抗專法的形成,現在成
為他們退守的據點。支持同志陣營當然想要一次跨過這一個陣地,然而他們的說詞的
說服力其實是不夠的。對保守方來說,這其實就像法律區分出「社團法人」和「財團
法人」一樣,根本不是什麼歧視的問題。支持者最終還是沒有正面回答我前面列出的
核心問題:
為什麼兩個相愛的同性戀所組成的伴侶,等同傳統文化中的夫妻?
最後的第四個層次在一些人眼中看來,或許只是附屬的問題,然而對於反對的保守
方來說,這或許是最難退讓的部分,也就是同性家庭收養小孩的作法。
隱含在這背後的主張,仍舊回到第三個層次的主題,同性伴侶關係不等於傳統夫妻
關係的信念。我可以用一個比較滑稽的方式來解釋。對保守勢力者來說,傳統的夫妻
關係下的家庭,就像是驢或者馬繼續繁衍下一代;但是同性婚姻組成的家庭就像是驢
馬所產生的騾,沒有下一代也是很「自然」的事。
更精確地說,即使保守勢力接受了同性婚姻,但他們可以主張這是家庭類型學中的
一個亞種,一個本來就無法繁衍後代的亞種。
要突破這樣的成見,目前支持同性婚姻一方,其實還沒有提出什麼太有力的說詞。
這是由於爭取平權的法律過程中,同性伴侶關係是被當成一種契約關係來處理,說
服司法這樣的契約關係不應該有性別上的差異。然而,如果說同性伴侶的主張,是兩
個相愛的人,共同立下相互照顧扶持、廝守終身的契約的話,這個純粹、浪漫、感人
的契約背後,為什麼必然要包含生育子女、養育下一代的部分?這明顯沒有邏輯上的
必然性。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6 12:25:00
底比斯聖軍表示~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6-11-26 12:27:00
同性戀家庭收養小孩這部分, 我也不認同.
作者: yisdl   2016-11-26 12:27:00
同樓上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6-11-26 12:28:00
前三個是比較"個人"的事, 我就比較無所謂了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6 12:30:00
雖然台灣的孩子如果發生霸菱或是歧視也多半只是拿這些當做理由去欺負別人而已 欺負對象其實就是弱勢
作者: yisdl   2016-11-26 12:32:00
專法就是一種進步 希望挺同者也要理解社會的變化是緩進的且專法也足以保障多數的權力義務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1-26 12:58:00
呆丸大多數人反同婚其實根本與基督教無關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1-26 13:02:00
立論非常棒 同意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6-11-26 13:45:00
難得認同你的論點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10:00
文茜又在用一知半解胡扯了我從下回到上同志領養小孩是假議題恐同症認為小孩進入同志家庭有違小孩權益,所以應該禁止同性婚姻收養,是錯誤的說法因為,就算沒有同志婚姻,小孩早就可以以各種方式進入同志家庭例如單身領養, 未婚生子,代理孕母有無同性婚姻的差異,只在於收養人是一人或兩人更別提文西,這次修法根本沒要修 人工生殖法耶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34:00
我覺得你要試著去思考傳統堅持者的心態 用邏輯去打是完全平行線 不會有交集他們堅持兩人婚 跟堅持異性婚都是來自於同樣的思考 並無差別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36:00
不,差異可大了缺乏邏輯應該教以邏輯不是訴諸於宗教,情緒,和他們就是不講理啊來忍受反智要求同在討論平台的人忍受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1:00
錯了 傳統並不需要邏輯 傳統是來自於經驗例如祭祀祖先 敬天畏神 都是經驗 而非邏輯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2:00
那些都是邏輯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2:00
情愛 憎恨也沒有一定的邏輯可以遵循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3:00
錯了 敬天何來邏輯?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3:00
人類對於未知的恐懼就是邏輯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4:00
雷公敲鼓,電母用鏡,這就是邏輯光比聲快,古人早就知道後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5:00
這些都是傳說 民間信仰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5:00
這些是傳統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6:00
祭拜 求平安 都是心靈的撫慰 並不是一體適用的邏輯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6:00
你一講到經驗,就是邏輯的展現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7:00
沒有邏輯,是不可能有就u家u經驗的累積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8:00
傳統文化也不一定具有邏輯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8:00
一定有啊不然你講個沒的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9:00
你也可以不敬天 不畏神 沒有對錯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50:00
你快講過例子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0:00
太多了 婚姻的忠誠就不見得有邏輯兩人婚就是個對人類倫理的限制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1:00
這沒有邏輯 就只是人類社會自認為進步跟規範的體現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51:00
兩人婚是來自於父親無法掌握子代是否為親生的制度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2:00
誰說的 那古代皇帝都無法確認子代了嗎?回教就無法確認子代了嗎?多人婚跟兩人婚 就是傳統不同的體現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56:00
對啊是沒看過甄嬛傳嗎?所有的傳統起源,都來自於邏輯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7:00
只要有精確的記載 完全不會有什麼無法確認子代的問題以現代的科學技術更是毫無問題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57:00
然後,後來的人云亦云以及迷信,也是邏輯的展現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58:00
DNA 是現代的是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8:00
所以婚姻不見得需謹守兩人 會限定兩人婚就是倫理的展現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9:00
現代更是能確認 那就更沒有你說的 無法確認子代的事情了啊只要大家在自由意志下 並沒有不平權的問題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5:00:00
為何祖宗家法不可棄?因為是做過而且成功的,這就是邏輯
作者: yisdl   2016-11-26 15:00:00
多人各自認同 也可以是平權
作者: yisdl   2016-11-26 15:01:00
誰說的? 古代可以多人婚 現代不行 誰說祖宗家法不可棄的?那叫倫理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5:01:00
羅爾斯的無知之幕我的觀察啦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5:02:00
不然你繼續舉沒邏輯的傳統因為回教國家寡婦多啊這也是邏輯的展現
作者: yisdl   2016-11-26 15:02:00
兩人婚就沒有邏輯啊
作者: yisdl   2016-11-26 15:03:00
完全就是倫理 而且一大部分還來自於耶穌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5:03:00
不是跟你說起源於無法確認親生現代來自於平權放屁,沒基督教的地方也有一夫一妻一切都是因應文化環境的邏輯推演
作者: yisdl   2016-11-26 15:04:00
因為耶穌影響西方社會很深啊不用在那邊放屁來去 沒用的像回教就不鳥這套傳統也不是不能改變 但你不能把堅持傳統的都罵成白痴就是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5:16:00
回教的婚姻制度就是因為女性在沙漠難以生存,而且戰亂多你到今天還堅持電比雷快,是為了怕雷公砍錯人這當然是白癡啊那些說傳統很重要的,就是惡婆婆啦吃傳統自助餐罷了初二中午過後才能回娘家,為了服侍出嫁的大小姑尤其是基督徒,家裡的祖先牌位都燒了,還有臉靠背傳統?
作者: akobe   2016-11-26 15:38:00
如果權利義務差不多~~為何要另立專法?婚姻既沒有以生孩子為前提,限制雙方性別不一樣就無意義不能生不想生夫妻在繁衍上和同志一樣,用相同的法為何不行真要設專法也該是傳統婚姻和同性婚姻,但內容明明一樣我只是覺得傳統不該作為政府限制人民權益的理由~~一對同性伴侶,和不能生不想生夫妻究竟有什麼不同?另家人和配偶還是差異很大的~~配偶是唯一,家人是1/n醫療上家屬要取得共識很難,但配偶往往較具決定權而且修法由男女變成雙方其實是增加了人民的選擇權~~限制人民只能選某種性別其實也有違反平等及自由權的疑慮一個增加人民選擇權的修法到底會損害誰的利益呢?另收養會經過重重把關~~且單身也可以收養~~為何要限制性向真的重視孩子的利益就應該由專家決定最適合的家庭~~而不是由自己的感覺或社會共識優先排除某些不喜歡的家庭因為如此一來反而是剝奪了孩子進入優質適合家庭的機會我實在不懂由鍵盤兒童福利專家來決定誰不能收養孩子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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