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105年4月19日台立議字第1050701795號
: 國民黨版
: 105年6月14日台立議字第1050703414號
: 民進黨版
: 這是現在正在討論的相關法案
: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 「工廠管理輔導法」於99年6月2日公布增訂第33條、第34條
: 103年1月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第34條補辦登記受理延長至104年6月2日前
: (97年3月14日年前設立)
: 第33、34條輔導期延長至109年6月2日止
: (原106年6月2日)
: 目前正在審查的兩版本差異
: 國民黨版-縮短半年輔導期 至108年12月2日 補登記時間延長至修法三讀後兩年
: 延長設立時間至103年1月22日 (原97年3月14日)
: 民進黨版-輔導期不變 補登記時間延長至修法三讀後兩年
: 增加未完成補登即強制拆除 延長設立時間至105年3月31日
: 何來就地合法?充其量就是再延長受理期間與工廠設立時間
: 其他內容就是補足相關罰則與回饋金使用辦法及管理機關
: 其他規範跟補登辦法跟現行法律沒什麼差別好咩
: 這樣就變成民進黨要讓工廠就地合法了 XD
: ※ 引述《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之銘言:
: : 相信多數鄉民不管是在PTT或FB都會看到,垃圾黨要讓一些沒在工業區的而在農地的
違?
: : 企業要給他們就地合法化!
: : 他媽的!這個我是絕對反對,我是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我就已我知道的,光是我家
附
: : 的筍子工廠!
: : 筍子的防腐劑知道的人,應該都知道筍子的防腐劑是硫磺,我想知道硫磺的人都知道
筍
: : 的防腐劑都是燒硫磺讓筍子不易腐壞!
: : 而硫磺在燒的時候非常非常臭之外也非常刺鼻,然而筍子硫磺殘餘的量太大也會對人
體
: : 害,所以各地的縣政府都會派主管機關抽查筍子工廠的筍子殘留的量!
: : 而我家附近去年有一家筍子工廠有被抽查出那家的筍子硫磺殘留的量超標,因此被開
停
: : 一年(目前這家筍子工廠已經復業了)!
: : 那麼我真的很想反問一下垃圾黨,垃圾黨要讓這些違法企業就地合法化,他媽的他們
在
: : 地耶!
: : 那麼附近的農地會不會受到那些違法企業所排放的汙染給汙染?!
: : 他媽的別跟我說不會,這些企業不會違法汙染農地,他媽的他們都敢違法在農地上設
工
: : 了,都敢違法了他們還會怕這個違法膩!
: 違法? 不好意思,農地依法得以申請農產食品加工廠
: 提這個例子讓人有點哭笑不得 XD
: 如你所說
: 停業之後還可以依法復業,可見人家有依法登記了唷
: : 所以幹你媽的要是垃圾黨真的讓這些違法企業繼續生存下去,那麼以後這些違法企業
的
: : 廠附近的農地種植出來的老子就拿這些種植的農產品送給垃圾黨吞下已表示沒問題!
: : PS:還有不要抹我說,我要讓違法的家庭式筍子工廠開脫,我是非常支持違法的企業
或?
: : 一律要接受法律的審判!
: : 所以我非常支持這家違法的筍子工廠被停業的好嘛!
: 這議題不是不能討論
: 不過批評之前,先把相關法條讀一讀嘛~
: 現行法律什麼時候修的,修了什麼
: 現在立法院想改哪裡,兩黨的版本各是怎樣
: 花點時間弄清楚,提升一下批鬥民進黨的水準嘛
從法的角度去看整個事情是不夠全面的,因為土地使用會如此凌亂,不僅僅是使用者的問
題,行政、立法都是肇事的原因。
行政、立法並沒有依照市場需求,供給足夠的土地讓產業使用,導致量價與規劃失去控制
。
從實務的狀況觀看,不論法要如何制訂,必然會有部分是就地合法化,因為政府沒有能力
剷除非法使用,更何況政府也是非法使用的推手。
為了修補過去的錯誤,所以政府必須重新定制解決現況的法,因此就地合法化有不合理性
,但確實是不得不的作為,否則在土地規劃方面永遠不會有進展。
如果要徹底的解決這個問題,除取締非法是使用農地的工廠外,還需要規劃更合乎市場使
用的工業地。
舉例桃園來說,甲種工業用地每坪25萬以上,乙種工業用地每坪20萬以上,丁種建築用地
也要18萬以上,在工業用地缺少的狀況下,市場不斷產生30~40萬/坪的交易,這絕對是不
利工業發展的情形。
雖然海線仍有每坪6萬的工業地,但也表示此區地理位置的抗性太高,包含存在海鹽侵蝕
、徵工不易、交通運輸等問題。
如果市政府要解決土地濫用的問題,就應該先解決土地供給的最根本問題,必須給與市場
足夠的量及合理的價,若只採取嚴格執法的行為,可能會帶給產業相當的衝擊。
所以別太期待政府取締查緝非法使用,現實的狀況就是台北趕走工廠,而使工廠跑來桃園
,因此桃園工業地的價格飆漲,非法使用也增多,如果桃園直轄市再趕走工廠,那非法工
廠也許會跑到新竹、苗栗、甚至雲林,而這些問題依然存在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