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過的一例一休政策 看起來是個勞資都不喜歡的政策
以我來說 新立法規定年資滿10年的員工 特休從14增加到15天
但換來的卻是原本的勞工七天假不見了
就算是新進員工 也只多了三天特休
怎麼看起來 都不如保留勞工七天假來的好
況且工作過的人都知道 特休是要經過申請的
就算通過申請 請假之前也要事先找好職務代理人
否則休完假回來肯定是個痛苦的開始
因為要補完原本休假期間沒做的工作
所以政府要拿多那麼幾天少少的特休 去弭補勞工的損失
肯定是不會讓勞工滿意的
既然勞工不滿意 那麼資方會滿高興嗎?也沒有
很多工商團體沒有因為勞工少了七天假而滿意
反而還是靠邀說要多付很多加班費 人力成本增加等等
最後還不得已含淚接受
所以這樣的新政策看起來 是勞資雙方都不滿意的
那麼究竟為什麼要推這樣的政策 讓大家來罵呢?
新的政策 有爽到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