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胡博硯FB-洪慈庸辦公室法案主任

作者: yisdl   2016-12-08 13:50:51
https://goo.gl/NtIb1H
從行政法的立場,時力的那個78之1我覺得是有問題的,反而民進黨的那個修法比較合乎
行政罰的要求,但民進黨的理由是錯的。
#這樣會不會一次得罪大家
心得:
也是學者,但是因為是肥宅臉,所以不紅。應該又要被打成資進黨工了。想知道他的理由
,可以去他FB觀戰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2-08 13:52:00
幸好他沒選上台北市勞動局長。http://tinyurl.com/juj3ga6一張罰單2111萬 羅伊斯破德國紀錄 參考收入,罰3個月薪水
作者: yisdl   2016-12-08 13:54:00
我早就說 目標相同 但手段跟意見不一定相同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2-08 13:54:00
用法定的企業規模大概就是兩者之間取平衡了吧: 5/100/200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08 13:56:00
蠻想聽聽看他的理由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2-08 13:57:00
外國罰錢就是要讓你以後不敢再犯,只有台灣政府會講出怕企
作者: yisdl   2016-12-08 13:57:00
看連結去看他回覆吧 我看他被抹是遲早的事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2-08 13:58:00
業不繳罰金不改善,所以不能提高罰則的蠢說法。
作者: yisdl   2016-12-08 13:59:00
還有 洪慈庸是不是民進黨的? 要處理胡老師嗎?他可是洪的法案軍師哦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2-08 14:00:00
誰說不能參考收入來罰的,難道德國法律比台灣落後嗎?誰管他是哪一黨的,只會看顏色來扯東扯西,真難看。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08 14:01:00
下面留言說晚點會有新聞出來
作者: yisdl   2016-12-08 14:04:00
人家是時代力量內不同的意見 剛好跟資進黨類似而已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08 14:08:00
那以後保釋金也要一視同仁,不能按財力分級距了他是律師。那黃國昌還三種司法特考資格哩。要信誰?
作者: chien955401 (chien)   2016-12-08 14:12:00
事情不會因爲誰提的而有對錯分別,至少我認爲胡的說法不是個問題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2-08 14:12:00
http://appeal.tbkc.gov.tw/news_detail.aspx?id=32高雄市交通局打他臉了耶,機車處罰鍰1,800~2,700元,小型車處罰鍰2,700~4,000元,大型車則處罰鍰3,600~5,400元所以闖紅燈還是有按照分級制度來罰耶。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12-08 14:15:00
這個沒什麼不可以 只是跟台灣法律體系會不太和諧畢竟大多數行政罰都是看行為而沒有考慮行為主體情況
作者: f124 (....)   2016-12-08 14:16:00
有討論很好阿 討論好出委員會以後硬幹砍掉再來講幹話就弱了像什麼罰太高企業會不爽交吱類的 哈哈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12-08 14:17:00
不然在委員會就擋掉 不然以後委員會廢掉還比較好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08 14:18:00
我是覺得吼,修法都修完了,現在檢討各版本幹嘛XD?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12-08 14:18:00
委員會搞半天浪費時間金錢 反正黨團協商幾個人喬就解決 委員會是在莊孝A喔 乾脆以後直接協商還有效率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08 14:25:00
https://goo.gl/jpwDGu也是有批評別的啊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6-12-08 14:26:00
民進黨粉只會第一時間分顏色啊w,還無視人家也說民進黨的理由是錯的。
作者: yisdl   2016-12-08 14:31:00
我沒有無視啊 急著抹是有多心虛啊只是告訴一些ID 不要隨便把不同意見者亂抹而已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6-12-08 14:33:00
沒有無視會第一句話說會被抹成資進黨工w。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08 14:33:00
那些id出現我會提醒你XD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6-12-08 14:34:00
心是要不要太虛,去看心臟科如何?
作者: yisdl   2016-12-08 14:35:00
人家只是提出法的不同見解罷了。讓你們知道即便是隊友 想法也不見得相同囉 別激動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6-12-08 14:35:00
人家還在底下講了一句「我也覺得要搭配裁罰基準」,民進黨低能的79條有w?擷取觀點的方式跟記者有得比XD。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2-08 14:36:00
胡的舉的例子就錯的啊,闖紅燈就真的有照分級來決定罰鍰的來罰的法條耶,怎麼辦,胡這個法律人連法條都不清楚喔。所以機車、小型車、大型車闖紅燈的罰鍰是不是一樣的,還是有照車種的不同來決定罰鍰的下限啊。
作者: koko147 (心情電梯)   2016-12-08 15:42:00
長相就是最大的錯誤了,我和他一樣外表不出色我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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