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evangelew: 當非異性婚的時候 其實結婚這件事情 本身是平權的 12/09 20:23
: → evangelew: 每個人都一樣到了合適的年齡有異性婚的權利 只是現在 12/09 20:23
: → evangelew: 沒有開放每個人都有同性婚的權利 12/09 20:24
: → clione33: 是呀,同志有跟異性戀假結婚的權利,這是個悲劇呀。 12/09 20:32
: → clione33: 而且正在上演中,很多同志假裝成異性戀生子,唉。 12/09 20:33
是阿 這件事情很值得討論
時至今日同婚法案還沒過
因此產生了些悲劇
但這悲劇的源頭
真的是同性法案沒過而產生的嗎?
這明顯來自於雙親、長輩、周圍的人所帶來的壓力
所以有非結婚不可的壓力
我覺得支持同婚的族群將護家盟當作反同的主力
真的是大錯特錯
反對最大的族群是持有傳統觀念的長輩們
即便民進黨強行通過了修改民法
這觀念因此就能導正嗎?
家長就會興然接受自己兒女同性婚嗎?
我不覺得
一般民法修正三讀通過即可
但價值觀的轉變沒這麼快
怎樣讓同婚族群得到同婚的權利
以及降低反對族群的聲讓 進一步達到彼此接受是很重要的
所以比起去硬修民法
從專法開始一步一步開始 切實的多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01:00
這跟民法早規定女兒有繼承權但是老人家走傳統不給女兒繼承,不是一樣嗎?然後你要說因為老人家傳統觀念,所以現在還不能修法給女兒繼承?真風趣
作者:
yisdl 2016-12-09 21:02:00真的是傳統觀念 到不見得是宗教影響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02:00
老人家能不能接受小孩同志婚,跟小孩有沒有權利同志婚,完全是兩回事怎麼不說古代有人不能接受女兒讀書,所以不能修法全民受教育?!等到大家都能接受女兒受教育,再來修法全民教育,是吧,你有沒有覺得你的說法幽默風趣了?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09 21:05:00傳統觀念鮮少成為政治能量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09 21:06:00這也是我一直在說這次完全是基督徒搞出來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06:00
別傻了,你覺得基督徒專法派贊成同志婚?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07:00
那先有共識專法派的專法內容權利跟修民法一樣啊XD
上次節目主持人問護家盟守一,如果推專法,護家盟ok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08:00
不然直接挑明什麼權利就是不給你同志不然專法派給同志的權利跟修民法一樣,是嗎?哈哈哈哈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09:00
原來卡在名字啊?內容物都一樣是吧?哈哈哈
當挺同直攻民法,護家盟拿專法來檔。檔挺同退到專法,護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10:00
那還不簡單,內容跟內容一樣,只差在名字,你看民法就好了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09 21:10:00因為很多都是現在進行式,所以我不能講太多但是打基督徒是對的而且有效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11:00
所以跟民法內容一樣,寫成專法,你就能接受是嗎?那複製貼上改名字就好,你可以參考現在的民法修法內容我是一直覺得能接受複製貼上內容,但是堅持名字不同的人,比基督徒奇怪就是了所以啦,你給同志結婚不給同志養小孩,是嗎?直接講給什麼權利不給什麼權利就好,在哪邊鬼打牆專法幹嘛專法派需要討論的是你們只願意給同志什麼權利別再那邊扯什麼社會什麼傳統
如果單親可以養小孩,同志沒理由不能養,小孩是假議題。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09 21:14:00判斷的理由我也說了很多,今天你提到了傳統思想,我就從這個角度切入跟你說傳統思想鮮少成為政治能量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15:00
直接講白,我就是不給你同志xx權,你就是這部分不能跟異性戀一樣別總是討論不到焦點,一堆廢話專法派太虛偽,才是現在沒有修法共識的主因
請問您的結論究竟是什麼?同志可結婚,但不能入民法,且不能養小孩?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9 21:18:00錯誤論點 同性戀選擇跟異性結婚 一樣可以得到這些權利 不因他是同志而改變法律不是因為你是同志不給這些權利的一直導向歧視才是令人作噁的地方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20:00
瞎扯,異性戀可以跟喜歡的人結婚,同性戀不能跟喜歡的人結婚,哪裡有權利一樣?所以啊,你直接討論你願意給同志什麼權利,同志要什麼類型的權利要經過你同意,不就好了扯專法有討論到內容嗎?完全沒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9 21:21:00誰說異性戀可以跟喜歡的人結婚 真正跟喜歡的人結婚的並不多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22:00
專法專法鬼打牆,內容是空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9 21:22:00專法就不甘其他人的事 其他人不必同意 民法要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22:00不是這樣 基督徒人數那麼少dpp要的話就比照一例一休 直接碾壓表決不就得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9 21:23:00所以立專法讓同志自己決定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23:00
其他人不必同意?所以專法給同志養小孩,請問原po同意嗎?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23:00想也知道就是因為社會還有爭議 鬼英才不敢直接指示而這種爭議就是傳統觀念來的 你聽綠電臺就知道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2-09 21:23:00要挑戰儒教繁殖義務觀念的是異性戀該做的事,不是同性戀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24:00如果一直執著於基督徒 那dpp就直接表決就好了 人那麼少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24:00
dakkk,你同意專法內容給同志養小孩嗎?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25:00說什麼傳統觀念不會成為政治能量 那基督徒那麼少數又有什麼政治能量了 同志人數都比基督徒多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9 21:25:00首先領養 必須站在被領養人角度 如果證明同志領養對被領養人是較佳的 就ok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25:00
很好,dakkk只要名字不同,專法內容跟民法複製貼上無所謂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26:00dpp都知道這點 挺同派卻不大明白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26:00
那原po,你的專法內容願意給同志養小孩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27:00
看基督徒說人家少數就覺得幽默,自己明明比同志還少數
同意Marino 護家盟一直只是吸砲火的對象 不是反對主力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28:00
是啊,所以只要討論專法派是不是都願意複製貼上民法內容阿,那我想民法派沒必要跟人家爭名字了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28:00一例一休網路上罵成一片 鬼英都敢直接指示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29:00
不要專法專法鬼打牆,直接說專法內容是不是願意跟民法複製貼上啊,不然憑甚麼說只是想要名字不同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29:00如果基督徒是重點 那dpp因為人數那麼少的基督徒而龜縮
作者:
f124 (....)
2016-12-09 21:29:00官司打不完不好嗎 法律系須要利多阿 科科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30:00
所以啊原po目前同意的專法就是只能同婚不能養小孩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30:00dpp很會算的啦 一例一休議題 講穿了基層根本不知在幹嘛你去中南部走走就知道沒幾個人懂一例一休基層根本不在意這議題 所以鬼英敢指示同志結婚你去中南部問一問 菜市場裡三姑六婆大多反對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31:00
兩邊民法專法吵不完,不直接討論權利,何必呢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31:00dpp投鼠忌器才不敢 不然幾隻基督徒? 別now了如果哪天基督徒發瘋 要照聖經要求禁止拜偶像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2-09 21:32:00當生育不是外在壓力的義務而是出於自願,才有真正的親情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32:00你看dpp會不會直接把他們打下去 基督徒咧 別搞笑了拿著佔總人口沒幾趴的基督徒叫政治能量 切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2-09 21:33:00而在這點上,我認為收養的自願性很容易高過親生,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33:00
所以啊,專法派,請你們大聲說出只願意給同志什麼權利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34:00
同志呢,就回去想想接不接受,因為人家覺得這些權利要經過他們同意,哈哈哈
假的專法派是以拖待變反同婚,真的專法派是想隔離同志。不管那一種專法派,其實其動機都是害怕同志結婚。問他們為什麼害怕,卻又說不出來。
專法派有一種是反對更動婚姻的一夫一妻制只要不叫婚姻 管你什麼內容都好(所以也不在意專法內容)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2-09 21:38:00可是同婚也沒有開放重婚,法律名詞依然是配偶啊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38:00
現在不是全部同意結婚嗎XD,只差在法案名字啊
之所以說修專法阻力低 也是大家會覺得不關自己的事直修民法 實際上就是逼迫所有人表態一定會有搞不清楚這個議題的人 依據傳統價值選擇保守
D大說到重點,專法派:結婚這兩個字只能給異性戀。只要不用結婚二字,護耶盟就可以接受。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2-09 21:41:00不准性少數拔掉「異常」標籤的心態
嘛 我是在政黑PO文幫專法辯護 被圍了一圈之後意識到的不給婚姻一詞給同性用 幾乎是唯一且最有力的說法這點無論是基督徒或傳統儒家價值長輩都通用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2-09 21:44:00我認為當人類社會發展,加強容納異己和解決特殊需求的能力越來越強,正常的定義只會越來越廣,跟不上時代的就是傳統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2-09 21:45:00有多少慢性病和身心障礙者都能正常生活了,不過是性取向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47:00
喔,講到底,專法就是不給你同志婚姻啊
所以同志必需更努力爭取,不然時代不會"自己推進"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48:00
那就說不給你同志婚姻,講專法鬼打牆何必呢原po,你的專法內容給不給同志結婚啊?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50:00
如果搞到最後,也只是不給結婚派,那幹嘛說自己專法派,真饒舌是啊,不能婚姻,所以不給同志結婚,不是嗎?
就像你認為dakkk說 只要不叫婚姻 權利複製貼上也行
本來就沒有誰能代表專法派 那只是我們一個統稱而已對 沒錯 就是你說的那樣 能結婚但不能叫婚姻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52:00
好吧,同志退一步,人家都同意複製貼上了,只查在想要婚姻專用啦,那同志改婚配如何,更有學問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53:00
我可是在幫你們兩邊找共識,省得民法專法廢話一堆
D大說的不無道理。婚姻可不可給同志用,其實一念之間罷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54:00
去問問同志圈,權利複製貼上,專法名稱,用婚配不用婚姻,可否
如同上面c大所說 即使如德國全部複製貼上 一樣會有問題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55:00
所以,很多專法派就解決啦,以後請專法派直說你們同意權利同民法複製貼上,只需要改成婚配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56:00
別傻了,同志圈有選擇權嗎?哈哈哈哈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56:00同志圈不同意專法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57:00所以估計短期內不會有結果 不像一例一休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57:00
務實一點,人家要給你同權利複製貼上耶,等於走到德國的程度了,幹嘛不要?都說了,人家喜歡婚姻,請改用婚配法
但現在專法派連婚姻二字都不肯給,當然同志會不接受。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1:58:00一例一休其實就網路該該叫 一般民眾根本不關心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58:00
爭名字幹嘛,當然爭權利阿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1:59:00
沒有名分?從婚姻改成婚配,你就沒名分?你同志現在自己結婚,什麼權利都沒有,你有因此覺得自己不是婚姻嗎改成婚配,你什麼權利都有,甚至同志外籍配偶可以有身分證,幹嘛不要婚姻兩個字很偉大嗎?神經,改同義詞要到所有權利就好給你用婚姻兩個字,然後裡面是空的,沒有權利,要來幹嘛所以才說你們雙方討論沒意義,不討論權利,討論名字,真幽默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2:02:00簡單講為何dpp龜縮 因為提案的是不分區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02:00
今天可以獨立建國,會堅持叫台灣國嗎?問你改用福爾摩沙你不願意嗎?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2:03:00而區域的回自己選區探探風向發現不大對 就不敢太硬幹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03:00
然後因為堅持要台灣國名字,所以放棄建國權利?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2-09 22:04:00有些傻網民只看電視 只聽盟盟操外省音反對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04:00
別傻了,本文原po就是只給部分權利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05:00
阿嬤就是罵不三不四,那又怎樣,完全不會影響該給人家的權利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06:00
阿嬤也覺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那又怎樣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07:00
同志別傻了,一堆人連性別認同跟性傾向認同都不會分,跟這些人爭婚姻詞幹嘛DPP問題那麼多,又不缺這一個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09:00
護家盟同意同志可以擁有跟民法一樣複製貼上的權利??真假,萌萌中誰說的?原來跟護家盟已經有權利複製貼上的共識啦,那只差在名字啊,哈哈哈欸,同志們,趕快取一個婚姻以外的詞啦,這樣就解決問題了最好連婚字都不要有,改叫真愛聯盟法XDD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09 22:13:00是呀 同志要結婚不甘其他人的事呀 講幾遍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14:00
婚姻這詞早爛了,稀奇什麼啊像dakkk那種覺得婚姻不是跟喜歡的人結婚,婚姻兩個字很好嗎
如果是複製貼上的專法更好笑 那幹嘛不修民法就好 多增加一條就解決的事 還需要去立專法...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15:00
會歧視同志就是會歧視,不會因為叫婚姻就不會歧視
想立專法的明明就是認為有部分權利義務是同婚所不能擁有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16:00
人家喜歡啊XDD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18:00
同志在傻什麼,要那個詞幹嘛,當然要的是權利,以後直接問專法派給什麼權利,免得鬼打牆是啊,可是你也同樣權利複製貼上不是嗎?兩個專法派同意權利複製貼上
我不是專法派啊 至少現在不是了我剛才告訴你的是一兩個星期前的結論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20:00
喔,你是民法派了喔
作者:
jerick (傑.J)
2016-12-09 22:40:00問題是要同婚者,想修改異婚者們在用的法條,憑什麼要求異婚者只能同意不能反對?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12-09 22:43:00
是啊,所以原來現在異婚者的共識都是給同志複製貼上的權利,請你改名字,是嗎?噓我的id幹嘛,這篇又不是我的文章唯一講的出來的反對詞是我的id?!真好笑
作者: akobe 2016-12-09 22:53:00
欺負弱勢族群的法條修改一下也很好啊~~政府用性別來限制人民結婚的權力本來就不合理啊~~
作者:
jerick (傑.J)
2016-12-09 23:00:00欺負?可以結啊,立個同婚的法條不就好了。硬要擠進異婚用的法條裡?不給擠還會被說成恐同。
作者: akobe 2016-12-09 23:05:00
民法是給所有人民使用的~~修改民法也不會讓異性戀婚姻消失且早晚會過的法律~~何必擋成這樣@@
作者:
jmt1259 (船槳)
2016-12-10 00:18:00老人家傳統觀念認為你應該去讀書不要上批踢踢發廢文,還不滾?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0 18:14:00懂,原住民上蕃童教育所一樣是受義務教育,超平等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