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J9Mj6z ]
: 作者: Siegfried921 (白兔,♂的)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柯建銘答應 王應傑:輪班排休11小時取消
: 時間: Sun Dec 11 07:54:19 2016
: ETtoday
: 「柯建銘親口答應」 王應傑:輪班排休11小時規定取消
: 新版《勞基法》預計明(2017)年上路,不過,原本已三讀的「輪班至少排休11小時」
規
: 定恐生變。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透露,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9)日上
午7
: 時50分來電,承諾將拿掉輪班至少排休11小時的規定,但由於法案已三讀通過,未來可
能
: 透過「主管機關函示」鬆綁。
: 台北市商業會今天下午舉行第17屆理監事選舉,甫連任理事長的王應傑送給會員一份大
禮
: ,他說,自己與柯建銘是舊識,早在修法前就曾多次反映資方難處;《勞基法》部分條
文
: 修正案三讀後,由於認為輪班至少排休11小時規定恐令部分產業窒礙難行,於是自己再
提
: 建議,一早終獲回應,柯建銘來電親口承諾,將設法排除該障礙。
: 王應傑進一步解釋,多數企業對於增加員工特休假無太大意見,一例一休也在接受範圍
內
: ,不過,輪班至少排休11小時等規定對部分產業確實有其難處,談及此節,他語調放軟
說
: ,事實上,這些企業絕非打算血汗勞工,而是根本找不到人,以客運業來說,至今仍缺
司
: 機2、3千人,「我們給加班費,沒問題,問題是司機每次輪班要休息11小時,在人力調
配
: 上根本無計可施。」
: 至於提高加班費部分,他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政府雖是一片美意,但事實上卻「管
太
: 寬」,直言加班費理當由勞資雙方協議,政府不該動用國家法律操弄,否則,當企業認
為
: 無利可圖時,就會停止投資,勞工就業機會也因此減少,最終形成勞資方皆輸、國家經
濟
: 停頓的困局,並反問記者:「畢竟,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無人做,你說是不是
?
: 」
: http://goo.gl/Z5nSKo
: DPP和老柯沒救了,之前時代力量提「更換班次時,應給予勞工連續11小時的休息」當
時
: 各黨都通過,但慣老板依舊在靠北 http://goo.gl/jIjCbT
: 結果你他媽就想用主管機關鬆綁給過了?
: 之前在對岸的時候做人資,敝公司是幫obov的公司做產品,他們公司對普工(作業員)還
滿
: 好的,輪班之間原則上有隔12小時,夜班轉日班的時候還有規定要休息24小時。
: 反觀台灣勞工,真是命賤啊……
其實把一些特殊需要的行業特別處理就好啦
立委和老闆再想啥?該不會是想用那些真的有需求的行業來當掩護去污員工該有的休息和
薪資吧?
說客運業有需求我是信啦
客運問題不在於薪水太低,因為客運是相對的高薪工作了(之前看過統聯開出45000~60000
)
那勞工大師們應該會馬上來么巴吵說一定沒有給這麼多,不然怎麼會流動率居高不下?
白痴嗎?問題不在低薪,而是客運司機本來就是重勞動的工作
重勞動的工作本來流動率就高
自己想就知道
臺北臺中的路程時間大概是2:30~4:00
開車是很累的,特別還要2個小時以上100%專注的開,一趟就夠累了
再加上出勤時間不一定,有可能還要半夜開車
長期作息不正常再加上重勞動屬性
月薪10萬也招不滿人啦
有能力的誰想犧牲自己的健康去開車賺錢?
所以客運有照實給加班費的話,拿掉11小時是可以接受的
不然只能減班次或收路線
這是很現實的
以上僅以客運業為標準
其實勞基法真的需要依行業分好類別
一體適用根本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