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行政區一勞永逸的辦法?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2-24 14:52:50
個人覺得,就分為三級,直接讓鄉鎮市這一級消失
一級行政區:都(或京)
不考慮什麼葉爾欽三小的
有點豪華,都或京在中日韓的歷史上好像都是給皇城用的名字說www
一.北北基宜+北桃
二.南桃竹竹+北苗
三.中彰投+南苗
四.雲嘉+臺南溪北
五.南臺南
六.高屏+澎湖
七.花蓮
八.台東
特別行政區
九.金門
十.馬祖
二級行政區:市
以生活圈整體規劃,不計人口
最小15萬,但以面積不過大為標準
若要區分,可以訂定密度標準,高密度叫市,低密度叫縣
但最大不超過30萬
三級行政區:里
就是現行的里,然後全部重劃
依照道理和公共設施(例如公園)分界
人口1萬左右
然後廢除所有的升格和民意投票
連同道路改名也一併納入都政府職權
行政區重劃和道路本來就該以專業為唯一標準,而非訴諸民意
民意只關心自己麻煩與否和房價
至於改名造成的房價損失?
關我們屁事?
自己要炒房怪我囉?
在德國炒房是刑法處罰的
然後里長成為最基層行政長官
一個都內民意機構只有縣市議會和都議會
這樣應該能讓整體架構變得很輕省
又不會造成偏遠地區被忽視
然後地方政府應該很高興不會再被那些要求民意投票的左膠魯洨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2-24 14:54:00
喔!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2-24 15:00:00
噓三小?這篇不歡迎歪樓,要靠么勞工權益就滾沒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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