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h67 (雙雙金鷓鴣)》之銘言:
: 就事論事,馬英九當時身為總統連召見檢察總長都不應該,這是獨裁者威權心態作祟,
: 管太多超越司法獨立自主的紅線,違法濫權還閱覽檢察總長呈遞的報告,儼然是「警總」
: 復辟指揮辦案!我在高雄小吃店聽到老闆和客人討論馬英九被起訴的新聞,老闆就說馬
: 「有心陷害」王金平,我則感覺到老闆有抱不平的江湖義氣!南部人就是重義氣。
一樣就事論事,今天馬英九如果是針對特定的個案,比如之前那個大七車主的案件
或者是一些建商的案件,或者是他鄰居的小孩殺人他招見檢察總長,這是錯誤的
因為這些案件不會影響國家穩定也不會影響國安
但是請問如果今天是國防部長接受有對岸背景的人士請客吃飯,或者是參謀總長和
立法院長準備叛變,又或者是外國人士在台灣犯罪比如之前那個逃跑的英國人,或
是最近新聞在報的四個新加坡男子欺負台灣女性,總統是有必要和必須召見檢察總長
了解狀況的,因為犯案人的身份特殊足以影響國家穩定
位甚麼我們總是說檢察官不食人間煙火、法官總是恐龍法官?因為這些人總是把案件
當成一般性質案件,幾乎不考慮被告的背景以及犯罪內容對於社會良善風氣的影響
本案從檢察官的起素內容來看,其實他也刻意的屏除總統職權在台灣社會的特殊性
單純把總統當作是一個有特殊職位的吉祥物而以
立法院長和在野黨大老進行關說,這對於台灣來說其實會影響人民對於司法的信任
立委關說比遵守法律有用多了,而身為總統確不能對此進行任何處理,處理了反而
被無限上岡到妨礙司法公正?
不能讓人不懷疑這個案件從關說一直到馬英九被起訴,背後是否還有更龐大的利益
集團在不斷的妨礙司法公正對檢察官進行關說和施壓
: 大陸商人、客戶、交換陸生交朋友?一般平民根本碰觸不到國安機密,防共諜是矯枉
: 過正,若要推「保防法」應該是針對軍警、公務員、國防工業、涉及國安的高科技跨
: 國公司為特別對象控管,不該是普通法。
事實上,這個法案就是擴及全體國民!
第一在他從事間諜行為前,他都算是平民
第二在被確認他有間諜行為前他都是平民
第三間諜行為最喜歡用平民身份作為掩護
而這個法案最重要的兩點,第一完全無任何限制的擴大保防人員的權力,假設
保防人員亂來,員警前來制止員警本身都可能會被逮捕,遭中共吸收的員警,
來此保護中共間諜防礙保防人員進行國家安全任務
第二完全無任何對象,比方一個販賣機的飲料業者就可能會被列為控管對象,
因為他可以自由進出營區,萬一遭到共軍吸收在飲料機上面裝設無線偵蒐設備?
或者他交出他的營業資料給中共,比如某營區他有三台販賣機,專業人員可能
可以藉此分析該營區的飲料消耗量來換算出大概的人數,這就是對岸最近在玩
的大數據
講白了你隨便舉一間公司他都有可能危害國安,基於這個可能我們是否要派駐
保防人員進行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