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憲法法庭為「同性是否能結婚?」召開言詞辯論,大法官一字排開,正反當事人排
排坐,場面氣氛嚴肅凝重。難道大法官住海邊「管很大」,否則為何該行政或立法優先處
理事務,卻由司法領先出場?大法官縱能說善道,也不該包山包海。
大法官大張旗鼓當然事出有因,也於法有據,係因受理台北市政府及聲請人祁家威釋憲案
。然而司法通常處於事後審查地位,還沒立的法如何論斷違憲與否?民法親屬篇的婚姻章
節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即認為有違憲疑義,未免過度擴充
延伸解釋,如果積極明文禁止,審查上較無疑慮,若僅消極性不鼓勵,譬如嚴禁攜帶寵物
與最好不要帶寵物,涵意不同,法院不就判決「前方常有違規取締」與「前有超速照相」
警示有差異而撤銷罰單嗎?
自由權請求若無限上綱,則日常生活將違憲不完。一例一休有無妨礙企業自由經營及剝奪
勞工加班自主權?黨產條例有無恣意妄為侵害民間團體財產權?年金改革有無違反政府決
策信賴保護及違背不利益法不溯既往原則?憲法服兵役義務與人民不受強制徵兵有無自相
牴觸?統統一起釋憲個夠吧!
聲請法定門檻高,一般以為大法官會議是門可羅雀冷衙門,實則門庭若市,民刑事及行政
訴訟多,人民釋憲相對多,機關和立委、法官也跑來湊熱鬧,釋憲案幾乎排到台北火車站
了!大法官們不急不徐,偶而又捨本逐末「不務正業」,如「同婚案」,類似固有疆域屬
「重大政治問題」,不宜透過憲法詮釋解套,大法官偏撈過界,挺同反同者眾,怎麼解釋
都有一半人不服,無懼公親變事主,奮力跳出來擋風暴,服務政治著實勇氣可嘉。
想不到大法官這帖藥,居然成萬能特效藥,行政院如何施政、立法院要怎麼立法、考試院
如何為國舉才、監察院應否糾彈,全部由大法官下指導棋嗎?
民主政治採權力分立,司法應謹守職權分際,釋憲之箭何可亂射,何況釋憲績效向來不佳
,拿它當庶政指南針,牛頭不對馬嘴。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363760
基督教團體至少有在幫助社會弱勢族群
某屁眼大心眼小高危險群除了吸毒濫交串人體蜈蚣浪費國家醫療資源還有什麼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