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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3 00:07
自由時報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薛姓父親認為一對兒女每月只給3千元扶養費太少,向
法院提聲請要兒按月給1萬元扶養費,薛子反駁,老爸是公務員退休有18%,生活過
得很好;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薛父財產總額300多萬,利息很多,還有2房產,且他
從103年至今年1月,出入境次數達22次,並非不能維持生活,裁定駁回。
薛父提聲請指,兒子結婚後住進岳母家,很少關心他,從前年10月起就不帶他出遊
,也不回家探視、接電話時不講話或沒講完就掛斷,且從今年1月起,兒女2人每月
合計只給3千元實在太少;他栽培兒子長大念大學,但他年紀漸長身體衰弱,日前
因無業把車子賣掉,希望兒子每兩週就帶他出遊1次,並按月給1萬元到他往生為止。
薛子反駁,他國中畢業後長期外宿求學,不料,父親竟以扶養義務終結為由,拒給
學費與生活費,母親不斷拜託,父親只同意給學費,害母親外出工作支應生活費
;他結婚後雖住在妻子家,仍定期與父母聚會,逢年過節也會包紅包,表示心意。
薛子指出,父親是公務員退休,有18%,3個月出國1次,到中國、澳門等,但沒
帶母親同遊,日前以「以屋養老」想換更多錢使用,母親反對,父親竟斷水斷
電;父親後來又要求每兩週出遊1次,否則斷絕父子關係,他與妻子雖有工作
仍盡量滿足。
薛子說,去年10月間,父親竟打電話到他及妻子的公司,散布棄養父親消息,
嗆說要拉白布條,今年1月,他不堪其擾離職,妻子負起家計,父親仍不罷
手不斷騷擾妻子;他認為父親生活過得很好,卻要有家小孩、房貸的他給錢
是強人所難。
法官審理認為,依民法及最高法院決議,直系血親間雖互有扶養義務,但前
提是「不能維持生活」;薛父有2房產、有股票、財產總額300多萬,且他前
年在銀行的利息所得是6萬8千餘元,遠高於103年利息所得,可見他該年度
並無動用存款,推算本金也超過百萬,加上他3年出入境次數達22次,駁回
聲請。
心得與感想
看看這些軍公教疑似死要錢的言行舉止
看了實在很肚爛
典型的得了便宜還賣乖
有18%領
還常出國旅遊自爽
還在抱怨生活費不夠
那多數的自由業者或者勞工不就去跳河自盡
所以呼籲執政黨
舉凡中高階軍官或榮民中高階政府官員的不合理優惠及月退俸請一律打3折
還有完全不要理會現在在立法院附近抗議的那些人士
那些人貪婪的嘴臉
讓人看了真的很討厭
以上只是個人不負責任的評論與預測
請多指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