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411002954-260407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新聞內容︰
前總統馬英九、前台北101大樓董事胡定吾控告周玉蔻加重誹謗案,馬親自出庭痛罵周女
「口沒遮攔、恣意汙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高院審理後今日將周女判處拘役50日、
可易科罰金定讞。
這起官司導因,3年前周女爆料「拿了頂新集團祕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總統」 指馬收受
頂新2億元政治獻金,馬認為她的言論不實,委由律師提自訴加重誹謗,但台北地院認為
周女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她無罪且民事免賠,馬不服提上訴。
同時間,因為周女指胡定吾是馬收受魏家非法政治獻金的「牽線人」,胡也對她提告,案
經台北地檢署起訴,高院認為兩案有同一事實關係,決定併案審理。
附註︰
馬英九雖然飽受政敵攻訐,官司纏身,但總能關關難過關關過。這次馬英九告人,
就得到了最後的勝訴,可以說是得到了他應有的清白與尊嚴。
至於被告,只要繳了罰金就不用被關,也算是easy pass了。
不過,"被關過"這個難得的政治資本,可說是從政人難得的資歷。
或許可以慎重考慮,將來要參選時,就可以高舉"司法不公"的大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