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簡稱退撫基金,係基於中華民國公務人員(軍公教,即軍人、
公務員、教師)退休撫卹制度,於1995年由「恩給制」(政府負擔退撫經費)改為
「儲金制」(由政府與公務人員共同撥繳費用),而成立於1995年7月1日。管理單
位為考試院銓敘部下轄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理單位為考試院公務
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兩者均係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
二條設立之機關。
上面這段文字翻成白話文就是:
八百壯士想要錢花,請向退撫金管委會要,他們會從口袋裏裡掏錢給你花。如果將來
他們口袋裏沒有錢掏給你花,直接責任在退撫金管委會,不在政府。
照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把這基金管委會,移出考試院銓敘部自成一獨立基金會,由八
百壯士他們自己去管理。薪水要提撥多少比例由他們自己決定,而政府仍補助其該補
助的錢給他們。將來破產與否基金會自行負責。
八百壯士你們認為如何呀?
※ 引述《hittler (西斯特)》之銘言:
: 如果今天進了一家公司,老闆跟你說你可以月領五萬,50歲退休
: 結果老闆跟你說公司財務困難,你只能領3萬並做到65歲
: 要共體時艱你能接受嗎?
: 公司虧損是你老闆無能怎能怪員工
: 當初徵才廣告的待遇卻違背了不是很可惡嗎
: 如果今天進了間公司老闆出爾反爾你能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