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追討「黨職
併公職」溢領的退休金,退職政務人員溢領退休金的人,與出證明的社團都要負連帶責任,
新法將衝擊政務人員11名,公務員195名。根據綠委透露,前考試院長、國民黨前副主席關
中溢領1011.7萬元最多,其次是前副總統連戰,也須繳回983.1萬元。
此項修法以「老藍男」衝擊最大,除關中與連戰外,國民黨前副主席胡志強約要繳回865萬
餘元,另一位前副主席林豐正也溢領109萬元,光是4人推估總和就達2969.5萬元。具體他們
該繳回多少退休金,還需銓敘部在新法公佈實施後精算。
過去因歷史環境因素,包括救國團、世盟、亞盟與民眾服務總社等組織,陸續發佈黨職併公
職的作業規定,有的陸續廢止、有的遭批,近40年的黨職併公職爭議,可望在新法通過後落
幕。
主審此案的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尤美女在初審通過時表示,以國民黨前副主席胡志強為例,
要扣除黨務年資重新計算月退,扣除黨職年資後,即使未達退休條件,仍可領月退金,但「
不可能再領10萬」,溢領的退休金,則要由胡及所屬民眾服務社一起負責。
根據新法規定,俗稱黨職退休金,以「社團專職人員」來定義,支領黨職併公職退休金者,
在扣除社團專職人員年資後,重新核定退休金,溢領的部分1年內須繳回國庫,黨職併公職
的政務官,返還退休金責任不止領受人,開具其社團專職人員任職證明的社團也要連帶返還
。公務員部分則是由社團返還。
考量到退休生活條件,新法也加入「樓地板」條款,退休公務員扣除黨職年資後,重新計算
的退離給與,若低於25000元,仍依25000元發給,溢領退休金也僅向原任職的社團追繳,以
保障基層晚年經濟生活。另外,黨職併公職重新計算退休金後,遺族依法領取的撫慰金,也
要依照新標準重新計算。
新法規定,社團專職人員指由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分社、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
童子軍總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世界反共聯盟中國分會、亞洲人民反共聯盟中國總會
、三民主義大同盟等社團及其相關機構開具任職證明的專職人員。
有網友讚堅持改革,強調不公不義的事,一定要導正;也有網友說,立法是正義的一道曙光
,把百姓的血汗錢還來。但也有網友質疑,這有明顯的政治考慮,「要殺猴給雞看」,不厚
道也不近人情,呼籲留點餘地。(張文馨╱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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