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到現在還是恐恐恐
: 連毫無相干的北市傳觀局跟社會局自己都內部討論出完全合法的結論
: 還是局長出來親自出來說
: 南市主官還躲著放下面的人出來發發新聞稿然後推推到衛服部
: 跟著衛服部的人在那邊講幹話
: 台南是dpp的 行政院也是dpp的 搞的好像只剩下議員跟立委是dpp
: 行政單位都還是夠名洞似的 是有沒有這麼黑這麼怕?
: 難怪人家老爹一直忍著不敢出來
: dpp不知道這些事情看似遺毒 但是對年輕人來說 政府的聲望根本持續在失血
: dpp是到底有多少血還可以損阿
你講到北市之所以討論完全合法
我幫你補個理由
簡余晏表示
於被害人死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衡社會公益,認有報導或揭露必要者,亦同
簡余晏表示
與局內主管研商後,對媒體基於公益及教育意義
在這個案件上報導事實並不違反社會公益規定。
因受害者已經死亡
關鍵會在這件事情被報導是否符合社會公益?
是否符合 我投反對票
公布被被誘姦或是疑似被侵犯的受害者姓名等於符合社會公益
這
實在有點弔詭
至於公布疑似加害者名字
我持絕對反對的態度
網路公審
還需要法律嗎
因為某人畏畏縮縮 不敢出現媒體面前
就直接認定有鬼
但這類的文章
看到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