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誘姦犯或者強姦犯不判重刑 司改就是假的!

作者: wkch6217 (葡萄汁)   2017-05-11 14:56:47
大家好
如果一個社會中有誘姦案加害者還一直逍遙法外.....
如果一個社會中有強姦犯加害者還一直逍遙法外........
這樣立法委員或監察委員或者司法改革相關人員還不加以重視.....
這樣對嗎?
可以考慮引進鞭刑或者火刑或者坐電椅或者化學去勢
來處罰誘姦案及強姦案的加害者
以維持社會公平正義
以便可以杜絕人渣或者斯文敗類或者假道行的王八蛋為非作歹
以上只是個人不負責任的評論與預測
請多指教
謝謝大家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7-05-11 15:05:00
法律上沒有誘姦一罪 是要講幾次? 要討論之前做做功課很難?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7-05-11 15:09:00
通姦要不要除罪化倒是可以討論
作者: kabor   2017-05-11 15:13:00
民進黨一定不敢,因為天天犯罪,訂越多慘的都是民進黨自己人,像是賣假藥的應該打到死再繼續鞭屍,可是民進黨太多親信在賣假藥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17-05-11 15:28:00
你知道你的意見 根本不是司改的重點嗎
作者: mayjan   2017-05-11 15:52:00
我們好像只剩下處罰的手段我記得年初 納粹光復高中事件 那個女人 也是這樣她聽到這件事 說 要請教育部 立即對這所學校 進行懲處
作者: Nausicaae (可以幫我買衛生棉嗎)   2017-05-11 19:56:00
罰了才是倒退。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7-05-11 20:15:00
先定義「誘姦」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13 03:33:00
廢文
作者: Wnonoai (塵逸凡)   2017-05-13 06:04:00
不要說誘姦啦,光是已經過了好幾年且又無證據就要定罪那男生以後要怎麼自保?做愛前寫同意書,分手也要公證?
作者: negatron ( )   2017-05-13 08:27:00
行房紀錄器正夯
作者: lemonwater (檸檬)   2017-05-13 18:23:00
但是有權勢性交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