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大家都知道,民營單位有考績的,
那如果選舉上的市長、地方市長,或由官派的勞動部長之類的,年底的時候,考績由民眾來打,會怎麼樣?!
以下舉例,原始分數100,半年評一次,
假如施政滿意度低於50分,則扣20分
低於30分,則扣30分
政策完成率低於70%扣10分
低於50%扣20分
低於30%扣30分
(不計入天災、戰爭、民意反對)
民調 低於40扣10分
低於30扣15分
低於20扣20分
其他的就單位機關內部評核,低於80扣10分,低於60扣20分
然後總分在80到100間加薪25%,其他支出費用也增加20%
60到80就維持原樣
40到60就半薪,交通等其他費用也砍半
40以下就領最低薪資22k,交通費等其他費用以最少可完成通勤之方法給付,例如可以坐公車就坐公車 捷運就捷運 商務艙就變經濟艙,然後每月還要發一次報告說明如何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