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要把本名清楚寫出來的原因在哪裡,
不過我想到的是法律問題,
今天要求要把名字寫清楚才能罵,
如果哪天真的哪個小鼻子小眼睛的來提告罵人的版友,
政黑算不算公開網路空間?
直接罵本名算不算公然侮辱?
請問版務會把ID後的真實身分提供出去嗎?
如果版務不是在板規先做到保障言論自由,
而是去限縮版友發言的自由,
溫水煮青蛙,
我已經不敢期待在政黑可以自在罵人了,
這真的很悲哀啊..
引述《yoyoflag (無能總比低能好)》之銘言:
: 哈哈 想不到政黑會有這麼一天
: 本來覺得政黑比八卦還自由 可以想罵就罵 任意發洩
: 現在居然要求打政治人物的全名?
: 還有 我看新版規 說限制篇數
: 是要避免有人射後不理
: 限篇數 我是沒意見
: 但理由實在太可笑!
: 這版的功能 就是給人發洩用的
: 發洩為啥還要理?
: 理下去 變成找氣受
: 人家就是來發洩的 你硬要叫人家跟版友起爭議?
: 不曉得是版主自作主張
: 還是政府介入要求管理
: 這樣的話 以後就只能去架在外國的網站罵政治人物了
: 罵政治人物 就是要改名、醜化.... 才爽啊!
: 這是我們庶民的一點娛樂
: 可以說我們沒品、沒水準.....都無所謂!
: 但直接用版規禁止? 這些版務到底在想什麼?
: 美國最著名的一個案子
: 有記者說某政治人物 第一次做愛是跟老母
: 被告 法官判為言論自由
: 我是不期待台灣司法 可以像美國那樣啦
: 但是連網站也要這樣管 真的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