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 香港高院褫奪4名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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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香港高等法院今天(14日)就4名泛民派議員宣誓案判決,裁定梁國雄(綽號長毛)、羅
冠聰、劉小麗,以及姚松炎全部違反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無法律效力,取消他
們議員資格。這是繼香港本土派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2人因宣誓風波遭判失去議員
資格後,再有4名泛民被褫奪議員資格。
劉小麗等人於去年10月新科立法會議員宣誓時,於宣誓過程「加料」,遭港府特首梁振英
及律政司長袁國強於去年12月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和原訴傳票,要求取消劉小麗
、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的立法會議員資格。
當時,梁國雄身穿印有「公民抗命」的T恤、手持寫有「結束一黨專政」標語的黃傘等,
斷斷續續讀出誓詞,宣誓後撕破手上人大831決議的紙板,高喊口號:「撤銷人大831決議
、我要真普選、人民自主自決!」;姚松炎在誓詞加入「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爭取真普選
,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服務」;羅冠聰讀誓詞時,每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便以高音讀
出「國」字,宣誓後又高呼:「暴政必亡」等;劉小麗以約每隔6秒逐字讀出誓詞,共花
13分鐘完成宣誓。
香港高等法院今天下午裁定政府勝訴,4人宣誓無效。自2016年10月12日起失去議員資格
,4人並須為特首及律政司支付訴訟費。
梁國雄今於庭外表示,對政府濫用司法程序表達不滿,批評政府的行徑是抹煞去年9月4日
的選舉結果,忽視選民的付託。長毛聲言他們不是乞求憐憫,他們是要譴責人大釋法,並
承諾會用盡所有力量,在漫漫長路上繼續抗爭。
羅冠聰則指出,人大釋法是政治機關凌駕司法機關的決定,屬政治打壓,讓泛民議員在經
濟及政治上受到龐大打壓。他指本案是香港憲政、司法史上最嚴厲的打壓,讓香港在國際
社會上蒙受重大污點,極為蒙羞。
2017-07-14 16:23聯合報 記者林庭瑤╱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