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不可聞
試問
當勞資出現糾紛
勞動部介入算是內部外部
資方財團有法務有專任律師顧問
工會在法律攻防上,找來所謂的工運專家、勞權律師
又是算內部外部
什麼叫學習
什麼叫代勞
整個就是異想天開不知所云的廢言
只會要求勞工不准這麼做不准那麼做
勞工爭的無非自身權益 不管誰來操盤只要能爭取到應有的權益
分內外部有差嗎
對資方則是好言相勸 以輔導代替開罰就算了
政府還能幫資方出頭當打手耶
法務部還敢令檢調查人家合法請的假,意圖栽人個犯罪之名
這不叫代勞 什麼才叫代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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