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的案例:前幾個月鬧很大的林奕含事件,
如果台灣真的走陪審團制,在可以沒有證據未審先判的民風下,請問相關當事人會有什麼
下場?
台灣真的走陪審團制,以台灣目前根本沒有基本民主社會該有的法制素養的現狀下,只是
ㄧ場大災難
引述《pinkkate (笑笑貓~)》之銘言:
: ※ 引述《Yolosnow (生活很無聊)》之銘言:
: : 我對台灣人的素質真的沒有信心
: : 左派喊成這樣
: : 罷免法不就這樣子嗎?
: : 我覺得真正法官是電視台吧
: : 風向不都是你們跟fb小編在帶的嗎?
: : 遙望小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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