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7-08-13 13:34:37不當黨產"條例"是國家法律,國民黨被搜括出百億以上不法所得,違法事實明確,
前黨主席洪秀柱"供認不諱",附隨組織婦聯會捐三百億,救國團被法院判決侵占國有
土地不當圖利,這種垃圾政黨,立法院應該提告並促請大法官召開憲政法庭解散國民黨。
若國民黨被下令解散,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即刻喪失資格,由執政黨、在野黨重新按照
上次大選得票比例分配遞補席次,至於區域立委全部喪失黨籍,但因直接民選可保留立委
資格直到屆滿改選,無黨籍立委可投靠其他在野黨或自組新政黨加入立院黨團協商運作。
民進黨應該提起假處分,禁止國民黨召開二十全黨代表大會,吳敦義不得就任黨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