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有解約的解? 只要打完任何一個前朝官員有罪 遠雄就死定了
: 不過只有限制出境而已 感覺要嚴重好像也不是那麼嚴重
: 遠雄會不會預防萬一 趕快送都審 讓北市府公審 先求能開工繼續蓋
: 以免到時候解約還要賠錢復原 連湯都喝不到....
任何一個放水給遠雄的官員即使有罪,
也不一定代表這個巨蛋就一定完蛋;
如果這次傳馬英九和李述德,
只是為了零權利金這件事,
那麼也未必構成:
「遠雄超過最後期限未完工,
予以解約,市府一毛免賠」,
這樣的條件。
再看看吧!別高興得太早,
還不知道遠雄會出什麼招,
來護住他那個商業面積極大化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