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aacting (2312312)》之銘言:
: ※ 引述《erkunden (erkunden)》之銘言:
: : 看看這些老人,也沒幾個人,真的可以衝破層層戒備?
: : 要是我來玩政治,老早就知道有人會來鬧,我就偏偏門戶大開讓你們來,
: : 只要一有騷亂,馬上下達指令暫時癱瘓現場,呵呵,這下可好,利用
: : 覺醒青年一貫以膝關節反射當成大腦來用的習性,這把大火就可以反向
: : 燒回去了,政治這麼好玩,就是可以設局殺人於無形......
: 哈哈哈...倘若真的是蔡英文設局,反年改就真的蠢到要跳進去喔
: 哈哈哈...笑死我了
: 要抗議真的要有點大腦好吧
: 就算訴求再怎麼合理
: 也千萬千萬不要造成台灣大多民眾的反感,這是基本常識好嘛
: 去弄立法院,也許會有人覺得無聊,但還不到反感的地步
: 偏偏去亂搞一個國際賽事
: 這 跟 年 改 一 點 關 系 都 沒 有
: 你要台灣人怎麼同情反年改的團體
: 我若真是蔡英文的話,我真的是愛死李來希這群蠢到沒大腦的人了
: 讚讚讚
先搞懂反年改團體的訴求
要同情(X) 玉石俱焚(O)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AC%E6%B0%91%E4%B8%8D%E6%9C%8D%E5%BE%9E
羅爾斯在《The Justification of Civil Disobedience》(1969)與《正義論》(1971)的表述,公民不服從之主要涵義為:
它是一種針對不正義法律或政策的行為:它不僅包括直接的「公民不服從」——直接違反要抗議的法律,例如,在馬丁路德·金恩發動的黑人民權運動中,黑人故意進入被惡法禁止他們進入美國某些地方以顯示法例的不公義;也包括間接的「公民不服從」,例如,現代的社運或民運通過違反交通法規來引起社會注意某種政府政策或法律的不公義。
它是要有預期以及接受被逮捕以及懲罰的
它是一種政治行為:它是向擁有政治權力者提出來的,是基於政治、社會原則而非個人的原則,它訴諸的是構成政治秩序基礎的共有正義觀。
它是一種公開的行為:它不僅訴諸公開原則,也是公開地作預先通知而進行,而不是秘密的。故此,它有如公開演說,可說具有教育的意義。
它是一種道德的、非暴力的行為:這不僅因為它是一種表達深刻和認真的政治信念,是在試過其它手段都無效之後才採取的正式請願,也是因為它是在忠誠法律的範圍內(雖然是在這範圍的邊緣上)對法律的不服從。這種忠誠是通過公開、和平以及願意承擔違法的後果來體現的。它著重道德的說服,故此一般都是和平的、非暴力的。
羅爾斯認為,公民不服從如果引起社會動盪,其責任不在「不服從」的公民,而在那些濫用權力和權威的人[5][6][7]。
反年改在一路看衰聲中 走到現在這個階段
反年改何嘗不是公民不服從
今天能砍軍公教 明天就能砍農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