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案二審開庭!黃國昌:符合公民不服從而非犯罪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8-31/96512
新頭殼
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案(31日)二審開庭
台灣高等法院就搧惑他人犯罪部分傳喚被告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3人出庭
3人全做無罪答辯。
黃國昌指出,太陽花學運是因前立委張慶忠強行違法通過服貿協議而爆發
是為了不要讓台灣民主程序遭踐踏,並非犯罪。
他也說,至今回想仍認為當時行動正當,也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
2014年發生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事件
台北地檢署於2015年2月10日偵結針對318占領立法院案
起訴立委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及陳為廷等22人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宣判認定
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7要件
對全數被告做出無罪宣判,北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由高院審理。
由於考量22名被告人數眾多,高院決定分批審理
今二審開庭就涉煽惑他人犯罪傳喚第3批被告黃國昌、周馥儀、黃郁芬3人
而3人在法庭上均做無罪答辯。
黃國昌承認,3月18日當天曾拿麥克風請民眾一同進入立法院
但他認為當時是執政的國民黨違法強行通過服貿協議才發動佔領立院
他也說,從台灣憲政民主的高度來看318行動
是希望挽救台灣已經處於懸崖旁的民主憲政
這樣的行動不只成功阻止服貿協議,也達成民主改革。
黃國昌表示,他勇於承認做過的每一件事,但不認為這是犯罪
「至今回想仍認為當時行動是正當的,也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
此外,黃國昌委任律師在庭上表示,聲請傳喚前總統馬英九、張慶忠出庭作證
證明當初是否馬英九以黨主席身分要求張慶忠強行通過服貿協議
另外,也聲請傳喚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證明他在當時曾多次表態
對於立法院被占領一事沒有反對,應不構成無故侵入住宅罪。
心得
公民不服從 我尊重這樣的概念
但是我比較偏好這一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