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光華16度聲請解禁 高院終點頭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7-09-10 17:32:29
顏色對了 有黨證真好 法院根本就是資進黨開的啊~
空心菜當選 貪汙洗錢犯阿扁到處趴趴走 收賄重刑犯解除境管
太陽餅暴民和裝睡青年的的智力測驗...
1.新聞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910000305-260106
2.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
3.新聞內容︰
林光華16度聲請解禁 高院終點頭
2017年09月10日 04:10 陳志賢/台北報導
民進黨大老林光華,被控立委任內涉收中藥商賄款200萬,高院審理中遭限制出境4年,期
間15次聲請解除境管,高院都依特偵組函文,認為有逃亡之虞駁回,日前16度聲請解除,
高院認案件審理已8年,且無逃亡之虞的事證,終撤銷當年境管令,但高檢署不服已提抗
告。
林光華曾任立委、新竹縣長、台灣省主席,是民進黨籍客家大老,被控在1998年立委任內
修法護航中藥商免試取得調劑權,收受200萬,遭特偵組起訴,2014年9月高院更二審判他
7年6月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目前仍在高院審理。
林在高院審理期間,自2013年8月至今年5月,15次以赴大陸及海外參加客家會議、殘障體
育賽事、參加青島世界博覽會、祭祀公業赴大陸祭祖及修繕歷史建物「大公廟」、赴烏克
蘭接受幹細胞治療糖尿病等理由,聲請解除境管,雖然理由五花八門,但都遭駁回。
高院是因2013年8月更二審時,特偵組函覆指情資顯示林有逃亡之虞,因此限制出境、出
海迄今。
由於林聲請過於頻繁,去年多達6次、甚至1個月內聲請2次,高院疑慮不准他出境。林則
不滿判刑最重的同案被告邱垂貞,判刑8年6月,卻可多次進出大陸,他一審曾判無罪,卻
遭境管多年,不符比例原則。
上月林再以赴美參加「全球台灣客家懇親大會暨全球客家文化會議」為由,第16度聲請解
除境管。高院認為特偵組已在年初廢除,其函文迄今已4年,難認定林有逃亡之虞的事證
。另函詢檢方,也未再提供林逃亡之虞的資料,加上本案自台北地院2008年2月審理迄今
超過8年,符合速審法規定。
高院認為,林在8年審理期間,都如期到庭,相關訴訟資料均已提出、證人也詰問完畢,
除特偵組4年前函文,沒有其他事證佐證有逃亡之虞,裁定撤銷更二審的境管令。惟高檢
署不服,認為林被判重罪,逃亡機率高,已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作者: clayman543 (黏土人)   2017-09-10 17:42:00
民進黨執政 司法庇護保證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7-09-10 17:55:00
一定不用逃亡啦,因為快無罪開釋了
作者: rosehui (rosehui)   2017-09-10 18:21:00
KMT許水德都親自認證了,你在這邊PO此心得是想挽救甚麼?
作者: cangming (蒼冥)   2017-09-10 18:32:00
與其發文帶風向 不如買車給你家師父防止業力引爆實在
作者: diefishfish   2017-09-10 18:33:00
垃圾民進黨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7-09-10 19:12:00
民進狗黨真是無下限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7-09-10 19:27:00
台灣司法 轉型正義 法官就是很會看風向辦案啦 法官也是變色龍 司法別奢望有包青天啦政治人物 有背景 有靠山 能減就減 能拖就拖 能放水就放手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7-09-10 22:36:00
法院換民進黨開了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9-11 13:33:00
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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