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Rule of law)和法制(rule by law)不同。中國完全沒有法治,中國的法律不是依民意來制訂的,是中共自己訂的,只是用來維持中共統治的工具,跟古代帝王制訂的法律一樣。至於法制、依法而治、以法統治中國也不見得有。譬如中國憲法許多對人民的保障根本沒做到,完全寫爽的。法制與法治的不同
http://tinyurl.com/m8lvnrc依法而治是指當權者透過法律治理國家,但這些法律不一定是由普通公民組成的立法部門制訂的。法治下,行政部門的職責只是執行該等法律,並且受該等法律拘束。因此法治和依法而治最大的區別,並不在於法律是否拘束人民(因在這兩個情況下,法律都對人民有普遍拘束力),而是在於行政、立法、司法這些政府權力是否也和人民一樣,受到法律的拘束和控制。法治的內涵,不單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更側重於法律對政府權力的控制和拘束,否則法治即與依法而治難以區分。只有依法而治而沒有法治的結果可能會出現政府用法律的形式壓制民眾。其實我覺得現在的香港就是被中共這招壓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