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192599
2.新聞來源︰
自由
3.新聞內容︰
民進黨通過「柯文哲條款」預留2018合作空間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民進黨中執會今天通過「2018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
例草案」,其中明訂若有「特殊選情」的區域,可以經過中執會決議,另訂方案執行。黨
內人士認為,這條規定主要是針對民進黨與無黨籍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之間的合作,開出更
大的空間。草案將在9月24日民進黨全代會通過。
根據今天在中執會通過的草案,將直轄市、各縣市分為三種,一種是民進黨目前執政,要
爭取連任的縣市如桃園市、台中市、彰化縣等,由黨主席提名,送中執會通過。
由於嘉義市等縣市傳出執政不穩,因此,外界也關注是否有「現任者優先」?不過最後草
案並沒有類似字眼。
另一種則是民進黨執政已2屆的縣市,如高雄市、台南市、嘉義縣等,則會辦理提名初選
,採民意調查方式產生,提名初選時程由選舉對策委員會統籌規劃。
還有一種則是為非民進黨執政的直轄市和縣市,如台北市、新北市,將由選對會評估整體
條件後,提出單一適當人選;如果選對會徵詢後有2名以上適當人選,協調產生單一適當
人選。若無共識,則由選對會綜合評估後向黨主席提出單一人選的建議,再由黨主席提名
經中執會通過。
不過,受到關注的還有另一個條文,即非民進黨執政的直轄市、縣市長提名如果有特殊選
情考量,得經中執會決議後,另訂方案執行。
由於草案內容並未強調必須入黨,被黨內人士認為是保留與台北市長柯文哲合作空間的「
柯文哲條款」。
媒體質疑,上次地方選舉中,民進黨禮讓柯文哲參選台北市長、鄭永金參選新竹縣長時,
都沒有明訂第6條的規定,選對會一樣能處理,為什麼這次要特別增訂第6條?民進黨發言
人楊家俍說,這次的條例希望寫清楚,但也要保留處理彈性;過程討論中,沒有針對個別
縣市、個別對象及人選。
4.附註、心得、想法︰
民進黨高層不是白痴,看起來不管怎麼互轟,到頭來還是得「禮讓」柯文哲,
要不然玩三方混戰,得票數據可能會很難看,也怕影響到其他縣市。
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是,新北到底會是誰出來選,目前看起來羅致政、吳秉叡都很難贏,
賴清德不知道當行政院長之後還有沒有興趣來選地方首長。
我年紀太小,雖然老家在三重,但是對那個前任三重市長完全沒有印象,
找機會問問長輩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