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tt0909 (小魚)》之銘言:
: 台大說明,文化局沒有出公文給台大,只有廠商慕婕塔公司出公文。
: 借場地的時間一天就完成
: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04170
管媽也去證實了:
https://www.fb.com/1664456123616903/
文化局有打電話要求台大協助廠商
今天辦公室追蹤結果,
台大出示廠商申請場地公文,
廠商有承諾事後恢復原狀。
台大公關處表示,說文化局來函是口誤,
但是,公關處說:「文化局[只有]來電要求協助廠商辦活動。」
目前,出借場地的責任,台大表示要自己承擔。
結論: 坐等台大反擊(?),我說的是一向犯蠢的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