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septt (loseptt)》之銘言:
: DPP有種改國旗 國號 國歌啊 把中華民國名字改掉
: 有種改成ROT Republic of Taiwan
: 我們號招9.2要求KMT不要擋 讓你們直接通過 看你們敢不敢
: 有種就去改國土 國號 國歌 通通一起改 改到你們滿意為止
: 看看中國會不會五筒台灣
1995年9月,民主進步黨主席施明德在美國召開國際記者會表示,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
家,民進黨執政既不必也不會宣布台灣獨立。
1996年5月10日,民進黨文宣部副主任周奕成、民進黨選舉對策委員會副執行長陳俊麟、
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外獨會)秘書長田欣,與民進黨國大代表鄭麗文、鍾佳濱、段宜
康等人聯合發動100多人連署,公布《台灣獨立運動的新世代綱領》,作為團結鞏固台灣
現狀的新政治論述。綱領第五條:「台灣獨立,不一定以『台灣』為國家的名稱。國號、
國旗、國歌的變更,不是台獨運動的主要目的。台灣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最好能名實相
符,以台灣為國家的名字;但是當國際現勢不允許時,應當接受暫時以其他名稱,維護實
質獨立的成果。我們知道,台灣的名稱,事實上也不能令兩千一百萬『台灣』人民接受。
民主進步黨在金門的候選人,把黨旗上的台灣圖案改成金門地圖的圖案,在演講時也不能
口口聲聲說『咱台灣人如何如何』;這個例子是要說明:不要以為用台灣的名字,就可以
解決所有問題。」綱領第七條:「民進黨即使立刻執政,也不可能立刻宣布台獨。第一,
黨綱規定要經公民投票,如果公投否決,民進黨即使是執政黨,也要接受現有國號。第二
,國際局勢不可能允許台灣立刻宣布獨立。第三,台灣獨立是一個不待宣布的事實。」
1997年6月28日,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獨聯盟)舉辦「628反對中國併吞大會」,許信良
、陳水扁、李鎮源、彭明敏、李鴻禧在會中強調:台灣完成了總統選舉,所以台灣已經是
一個主權國家,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收回香港主權」不等於「可以併吞台灣主權」
。
依據上述理論,《臺灣前途決議文》宣稱,台灣「事實上」已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民主國
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
」。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
,也是現實狀態」。《臺灣前途決議文》主張,「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
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
2003年9月2日,中華民國總統府公布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的軍人節錄影談話,陳水扁強調
,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而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歷史
事實、也是對現況的描述。
《臺灣前途決議文》主張,「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
公民投票方式決定。
看清楚嘛,人家在快二十年前就通過的東西,也不看看就一直PO...
明明就說了,除非公民投票決定,不然不會片面更改啊!!
民進黨是以民意為依歸啊,啊這樣子不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