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修憲排除蒙古國的領土,中國能說甚麼?

作者: zebra101 (斑馬)   2017-09-30 02:41:58
不需要說什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貫承認蒙古國獨立。
二,《中華民國憲法》目前在法理上的「固有疆域」並不包含外蒙古。1946年1月中華民
國政府已宣布承認外蒙古獨立,1946年11月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沒有來自外蒙古的代表,
只有內蒙古的代表(P.S.有台灣代表); 《中華民國憲法》中只提及蒙古「盟」「旗」,
未提及「部」,「盟」「旗」是內蒙古的地方行政區劃,外蒙古的地方行政區劃是「部」
。在承認蒙古獨立前的法律提及蒙古時均以「盟部旗」統稱,如1931頒佈之《蒙古盟部旗
組織法》。
三,2012年5月21日,中華民國行政院陸委會發表新聞稿表示:
1、民國35年我國憲法制定公布時,蒙古(俗稱外蒙古)獨立已為我政府所承認,因此,
當時蒙古已非我國憲法第4條所稱的「固有之疆域」。外交部雖於民國42年提經立法院決
議廢止《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但並未完成憲法領土變更之程序。
3、外交部在91年7月8日函示略以:「蒙古已為主權獨立國家,且為聯合國會員國之一。
國際法上國家之承認,原則上屬於『無條件與不可撤回的』,當時承認之相關要件迄今仍
存在。」
作者: goenitzx   2017-09-30 07:53:00
既"未完成憲法領土變更之程序" 為什麼固有疆域不包含?因先承認獨立所以領土不包含這說法能接受 那為什麼還要去"完成憲法領土變更之程序"? 已經不包含了對嗎?
作者: zebra101 (斑馬)   2017-09-30 08:29:00
這個“未完成領土變更程序”是指後來中華民國1953年推翻《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撤銷承認蒙古獨立,但是並沒有從憲法的層面去做這樣的變更(重新納入蒙古為中華民國領土)。
作者: fanlongs (fanlongs)   2017-09-30 09:03:00
先廢除蒙藏相關部會吧
作者: goenitzx   2017-09-30 11:18:00
那不就是從頭到尾憲法層面上沒有把蒙古納入領土過?啊不就跟台灣一樣?
作者: zebra101 (斑馬)   2017-09-30 14:26:00
台灣有參加制憲國民大會
作者: kylinweapon (我不是zsh)   2017-09-30 14:55:00
那個參加制憲大會的憑什麼代表台灣?在說當時威權統治時期,訂定的憲法哪有什麼正當性
作者: goenitzx   2017-09-30 16:24:00
吃菜尾叫什麼參加
作者: zebra101 (斑馬)   2017-09-30 17:14:00
那非民主國家的憲法都無效嘍?你們啊,就是為了符合自己的喜好,偏激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混不讲理
作者: goenitzx   2017-09-30 17:40:00
吃完菜尾回台灣來遇上228還被殺掉了
作者: zebra101 (斑馬)   2017-09-30 18:12:00
那濟州島也不是韓國領土嘍?你在東拉西扯些什麼?無法反駁又開始228無限回圈了?
作者: goenitzx   2017-09-30 20:00:00
蔣介石曾說政府14年來制訂憲草 有政治學者說制憲20幾年然後把最後幾個月台灣有代表參加叫做有參與 誰東拉西扯憲草中還寫有固有疆域領土範圍 有蒙古 而無台灣17名台灣代表 回來後2名被槍決 1名被入牢 好個代表
作者: zebra101 (斑馬)   2017-09-30 21:23:00
廢話,五五憲草1936年制定哪來台灣?1946年4月的政協憲草你怎麼不提?根本沒聽說過吧?某人某時某地說過什麼屁話比較重要還是歷史事實和法理比較重要?國大代表後來被槍決關憲法領土屁事?撿李筱峰的口水不能自己動腦想想?簡直是被洗腦還不自知。美國制憲會議還只有13州咧,自己發明一些莫名其妙的什麼醞釀時期沒有台灣就不算台灣的概念還深信不疑,可笑。少看點李筱峰,看多了現實中又獨不了會發瘋崩潰的
作者: goenitzx   2017-09-30 22:31:00
被槍決的確關憲法領土屁事 而是這中華民國憲法一開始就不關台灣人屁事才對
作者: zebra101 (斑馬)   2017-09-30 23:35:00
你開心就好,我一開始理你這個老頑固是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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