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之銘言:
: 真正根源應該是去輔助真正的侵權受害者打海外官司吧?
: 正事不幹,重點放在"不在於解決問題,在於看起來和解決問題有87%像"...
這我倒是能支持時代力量有立委去連署這個案子
畢竟能了解其用意
打海外侵權官司的確是正攻法
但針對伺服器架設在國外
就很麻煩
不但曠日廢時
一般廠商也打不下去 花了這麼多時間、成本
但即使贏了官司
求償到最後也可能僅是國外公司的一紙債權
那正攻法
就是一種有錢人、比較有規模的企業才玩得起的手段
那針對伺服器架設在國外
智財局提的方法
要求網際網路服務(ISP)業者以IP位址或DNS封鎖技術
阻斷國內網路使用者連結至該網站
其實就是兼具實務、成本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