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噓 kingsun: 馬特拉 去看看最後北市府賠馬特拉多少錢 11/03 12:33
: → kingsun: 最後北市府被馬特拉告最後賠錢 dpp怎都不敢提 11/03 12:34
: 推 dragonjj: 一群白癡DPP立委 11/03 12:56
DPP不敢提馬特拉?
馬特拉案真的講下去,打到的不是DPP喔.....
http://tinyurl.com/cqrojb2
從「台北捷運馬特拉賠償案」看工程爭議解決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daily/20050723/1928857/
北市賠馬特拉16億定讞
首先,官司時間:
肇因於民國77年7月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與法商馬特拉公司簽約興建捷運木柵線(CC-350
標合約),到82年元月馬特拉公司因市府土建工程落後導致損失,向市府要求調整合
約金額,求償新台幣二十億元。雙方提商務仲裁,經中華民國商務仲裁協會於同年10
月6日作成仲裁判斷。仲裁判斷結果,市府捷運局應增加給付馬特拉公司新台幣3億
8546萬5470元,美金510萬4010元及法郎1億820萬8054元(合計約新台幣10億2千5百餘
萬元)並按年利率5%計算利息。
這官司發生在1993年,且1993年10月已經仲裁出10億賠償。
(台北市長 陳水扁 1994年12月25日就任)←第一屆民選市長
2000/12/16
馬特拉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近11億元的賠償金,但市府以超過時效為由拒付。
(台北市長 馬英九 1998年12月25日就任)
2005/07/22
最高法院判決市府敗訴確定,需賠償馬特拉本金加利息約16億4千萬元。
(台北市長 馬英九 2002年12月25日連任)
看來陳水扁真是罪大惡極,1993年的賠償也要算在他的台北市長任內,真是爛市長!
2000年台北市府拒絕支付也是陳水扁台北市長的責任,這市長真是爛到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