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pher (紫星)》之銘言:
: 也許一般科技金融業,固定週休二日沒問題
: 但我接觸的一些傳統中小企業,他們有淡旺季需求
: 之前聊天時就跟我抱怨一例一休規定太死,害他們人力很難調度
: 例如一個家具行老闆,他說他們傢俱業過年前就是最忙的時候,剛過完年就很清閒
: 以前是付加班費請員工加班,然後延長年假時間,政府休6天他們休12天
: 結果一例一休實施後,因為成本大增
: 只好全部週休二日,大家都不加班,年假也休6天
: 最後公司過年前少賺了一大波業績,員工也少賺了加班費,大家都不開心
: 別以為每個勞工都拒絕加班,有經濟壓力的很多都想靠加班費多賺一些,
: 特別是有家庭的勞工
: 這次政府要鬆綁七休一我不反對,問題是要有合理配套,
: 但行政院這次拋出來的方案實在太傾向企業了,完全沒替勞工想
: 以這個對照表來說
: https://i.imgur.com/c6yJNtv.jpg
: 一、鬆綁七休一,但不得連續上班超過12天
: 可以,但必須搭配三個月總工時
: 二、鬆綁做一給四、做五給八
: 反對,當初立這條法就是為了避免零碎工時,現在取消不是自打臉?
: 而且實務上有哪個老闆會叫勞工只上一小時?一定是做滿4或8小時他才划算
: 這條對老闆根本沒差
: 三、延長工時上限
: 部份贊成,單月加班46小時已經很多了,如果覺得這樣沒彈性
: 那可以採三個月一期,然後三個月的加班總工時下修
: 原本三個月總加班工時是138,降低成為120個小時
: 鬆綁七休一是方便資方排班,但不能以此為藉口讓勞工做到死
: 四、特休延長一年,並在一個月前告知雇主
: 贊成,延長一年比較有彈性,而且提前告知雇主本來就是應該的,總得給雇主排班的時間
: 五、輪班間隔從11小時改為8小時
: 強烈反對,蝶戀花司機過勞釀災的悲劇還不夠嗎?
: 之前版上戰一例一休的時候,我早說過這已經是對勞工最好的條件了
: 偏偏一堆天真的左膠還堅持要二例+七天假
: 這下可好,實施後勞團一聲不吭,反而是企業一直抗議
: 現在要再修法了,勞團才說一例一休對提高薪資有幫助,不應該修
: 既然這樣,之前企業攻擊一例一休時,怎麼沒看到勞團出來捍衛?
: 搞到現在又要再修一次,還弄出一個這麼偏資方的版本
: 勞團如果聰明的話,應該要適度讓一點,然後再要一點
: 既然企業現在最抱怨的點就是排班沒彈性
: 那可以考慮在彈性上做一些讓步,但在其他地方加配套
: 例如可以同意放寬七休一,但要求三個月總工時下降,這樣談判才有機會成功
: 別想要整碗捧走,拒絕七休一,還加碼要求恢復七天國定假
: 那肯定不會有人理會的,到最後又是改出一套大家都不滿意的勞基法
同意原PO
簡單說站在勞工立場
對於連上12天這件事情
並非都持反對態度
有些喜好周休二日 每週放
有些偏好積假一次放
連上12天班
對輪班制的員工 基本上都能夠負擔
不至於到過勞這程度
其實現在的制度都跟過勞沒什麼關係
會過勞一般都是違反勞基法
或是不須使用勞基法
不然就是在特殊的工作環境
像過往有個疑似過勞死的
就是在冷凍設備的環境下作業數個小時
這跟現在的勞基法修法都沒什麼關係
而過於硬性的限制
勞工都未必會支持
畢竟每個人的需求都不一樣
別搞得改革只是區區一種象徵
一種意識形態
未來看能不能在法規上能夠處理的更細膩一點
針對不同產業別 做出限制
我想對勞工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