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
https://goo.gl/LVJWhp
2.新聞來源︰
華視
3.新聞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BRT仲裁慘敗!中市要賠廠商1.8億 藍營要求林佳龍道歉下台
台中市政府與廠商間的BRT履約爭議仲裁結果出爐,市府在這場由公正第三市主持的仲裁
案上大慘敗,共要給付予機電廠商1億8378萬9338元,國民黨市議會黨團30日召開記者會
痛批,市長林佳龍上任後大罵BRT是一場騙局,結果林佳龍市府才是真正的「詐騙集團」
!由於龍市府「故意遲不驗收」、「故意關閉系統設備」、「故意放任設備損壞」,使
BRT被擺到爛,不但先前付出的建設成果泡湯,還要拿市民的納稅錢來賠廠商的損失。黨
團要求林佳龍道歉、下台。
市議會國民黨團3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台中市政府與機電廠商的BRT履約爭議仲裁案判決
已經出爐,其內容完全揭露林佳龍市府上任以後對BRT系統處置的三項「故意」: 「故意
遲不驗收」、「故意關閉系統設備」、「故意放任設備損壞」,使仲裁結果判定台中市政
府總共要給付1億8千萬餘元給廠商。
黨團拿該案的「仲裁判斷書」指出,龍市府在這次仲裁案上主張廠商「逾期竣工罰款」
7992萬餘元、主張「廠商有缺失未改善的罰款」4597萬餘元、主張「驗收不合格設備不計
價」1億5164萬餘元等,但都被仲裁庭認為無理無據而裁定無效,另外,如主張「扣除E卡
通測試費」、主張「相關延遲衍生的電費、通訊費」等也都被裁定無效,很明顯的,林佳
龍市府在仲裁庭上的多數主張,全數遭到裁定無效,法界有人直言這是「大慘敗」。
黨團指出,市府於29日緊急發出的新聞內容還要把仲裁慘敗的責任推給前朝,指稱「前市
府未經驗收即先行啟用原BRT機電設備,導致市府與廠商產生履約爭議並交付仲裁」,根
本混淆視聽!其實仲裁庭已經確立履約爭議的責任,直指是因為林佳龍市府「故意不作為
」和「明知故犯的嚴重缺失」!
黨團進一步指出,仲裁書內容明白指出機電廠商之所以提出仲裁,乃因為104年7月31日專
管監造單位已認定竣工,此時林佳龍早已擔任市長,仲裁庭認為,按照〈政府採購法第72
條〉應立即辦理驗收,然而台中市府卻遲至105年9月22日才辦理初驗,報定竣工後有近一
年的時間不進行驗收,顯然不合常理;此外,交通局於104年12月17日會同機電廠商、專
管及監造單位,眾人確認車站及行控中心的系統設備皆可正常運作後,交通局逕自要求關
機,導致105年9月辦理初驗時,因長期關機、沒有管理養護等原因而發生系統設備損壞故
障,仲裁庭認為責任不在廠商,而在台中市政府。
市府為什麼會輸?黨團表示,仲裁庭所裁定的判斷內容甚至以「顯違誠信而不足採」、「
以不正當之行為使條件不成就」等語句來形容林佳龍市府對BRT後續處置的「故意行為」
!林佳龍市府的三項故意遲不驗收、關閉系統設備使其不運作、放任系統設備損壞,導致
BRT系統能完備而未完備,能改善而無法改善,對照104年3月〈BRT總體檢小組報告〉中,
交通局內部建議「應維持BRT系統原狀並改善之」的專業評估,林佳龍市府顯然政治凌駕
專業,故意讓BRT系統無法運作,趁勢抹黑台中BRT,根本是「栽贓嫁禍」的大騙局!
黨團議員氣憤的表示,明知而故意,BRT系統設備就這樣硬被擺到爛,仲裁庭以「顯違誠
信、不正當行為」等詞來形容林佳龍市府的做法,也因此裁定市政府多項主張無理無據,
林佳龍團隊惡質到極點,林佳龍應該為此道歉!下台!
4.附註、心得、想法︰
自自冉冉 幸福滿滿
酒駕進步黨 千杯千杯再千杯
酒駕酒駕再酒駕 錢沾錢沾再錢沾
跳電跳電再跳電
又是性騷擾 又是恐嚇
又是蘇丹紅毒蛋 又是毒肉
芬普尼殘留標準 放寬2倍
芬普尼吃好吃滿
真是感恩seafood 讚嘆seafood
一例一休「英年早逝」
小英出訪 花錢不手軟
治國不太行 栽贓很厲害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幸福城市 幸福258億國賠訴訟
核四停建又復建 封存為環保 PM2.5吸到飽
清德鬆口:再轉核能電廠是最後手段
當初停建封存 騙選票? 騙選票? 騙選票?
酒駕進步的的不眠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