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0141013 (FlyBall)》之銘言:
: 其實我到現在還是不覺得阿扁有很爛
阿扁就是爛,一個核四案就可以知道這種違法硬幹蠻幹就是資進黨的本質。
拿全民利益來遂行政黨鬥爭的犧牲品。先硬幹,或用騙的,後來再髮夾彎。對比蔡英文
的決策模式,一模一樣啊。犧牲的都是全民利益。資進黨執政就跟小孩玩大車一樣,
根本在開玩笑,反正虧是虧人民的。我遂行我政治目的就好。
民國89年(2000年)10月27日,剛於同年3月18日當選中華民國總統的民主進
步黨籍陳水扁,為了履行選舉中對反核人士做出的承諾,由行政院片面宣佈
將不繼續執行由立法院通過的核四興建預算案。
此舉引起軒然大波,佔大多數的泛藍立法委員提案罷免總統,並提案通過移
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行政院隨即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民國90年(2001年)1月15日,大法官會議作出釋字第520號解釋文:「行政院沒有
不執行立法院通過法案的權力。」在釋字第520號解釋文以及鉅額違約金的雙重
壓力下,行政院與立法院達成復工協議,立法院同時收回總統罷免案。
根據台電內部資料指出,核四停建損失金額高達1350億元,若再加計工程費追加
848億元,合計約2200億元,相當於全國民眾平均每人損失約1萬元。
REF: http://medialiteracy.pixnet.net/blog/post/80904614
來看看監察院新聞稿
行政院89年貿然停建施工逾3成的臺電核四工程,造成增加工期44個月及不必要損
失1,870億元,未來核四是否安全運轉,因而屢遭質疑,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
101年3月20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陳永祥、馬秀如提案,糾正行政院、經濟部及臺電
公司。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行政院89年10月27日貿然停建進度已達33.81%的核四工程,引發
朝野紛爭及政局不安,造成停工110天。復工後工期延宕、預算
追加、鉅額損失及品質安全疑慮。行政院決策過程草率,不計後
果,一意孤行,視國家重大建設如等閒,違法失職,難辭其咎。
二、 經濟部成立「核四計畫再評估委員會」,未採納專家及臺電專業建
議,有球員兼裁判及預設立場之嫌,立場偏袒,有失公允;經濟部
為核四計畫督導機關,對於臺電公司事後三度詢問核四停建相關疑
義,一再模糊虛應,致所屬無所適從,怠忽職守。經濟部預設立場
在先,缺乏政策擔當在後,確有可議。
三、 臺電公司為迎合上意,在行政院貿然宣布停建核四當日,未待上級
機關正式函示或召開董事會應變,立即由公司高層以口諭方式擅自
傳達停建核四。國外廠商部分,竟由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計畫工程
師署名,倉促發函指示廠商無限期停止契約執行,有違行政常規,
行事草率,不顧後果,影響股東及全民權益,臺電公司咎由自取,
顯有失職。
四、 臺電公司核四工程未採統包方式辦理,又無總顧問協助整合數百件
標案複雜施工界面,臺電對核四技術專業不足及管理不善,衍生諸
多缺失,甚至未來核四是否安全運轉也遭質疑,行政院暨所屬相關
部會、臺電公司均難辭其咎,須澈底檢討改進,具體提出品質安全
保證,以除民眾疑慮。
五、 行政院自行宣布停建核四及臺電通知廠商暫停合約執行,再評估期
間及停工110天造成採購作業延宕,停工造成部分工程終止合約及廠
商人員離退、財務發生困難,復工後又陸續遭遇廠商倒閉、砂石供
應短缺、兩波原物料價格大幅上漲等影響,使履約爭議惡化及責任難
以釐清,核四工期至少延宕89個月;核四計畫已4次修訂期程,目前
已逾一號機展延後預訂商轉日期,仍未提出第5次修訂計畫期程,實有
不當。
六、 核四110天停復工,僅計入復工後直接增支經費及使用高價火力發電之機
會成本,損失已高達1,870億元,損失金額尚未考量國家信譽等傷害,
可見核四停建決策草率不當造成驚人代價,將由全民共同承擔。
REF: http://tinyurl.com/y8kwgxrw
: 公投法(雖然鳥籠)
: 高鐵
: 雪隧
: 員山子分洪道
: 台灣正名(護照貼台灣,桃園機場)
: 等政績都還是不錯
: 蔡英文
: 雖然
: 黨產法過了
: 年金改革也過了
: 上次勞基法
: 我覺得被罵的太兇
: 至少還有特休跟加班費對勞工是利多
: 但這次沒有一條對勞方有利的
: 真的護航不下去
: 有人2006-2008還是投民進黨
: 現在卻想跑票嗎?
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