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真是一個胸懷人類的偉大國際主義者。
已不滿足島內這小地方,開始將目光放到祖國同胞身上。
還聲稱不排除暴力革命,真有國父風採,鄉民們你們崇拜他嗎?
2012年十月,彭宇華和李明哲兩人決定改採公司化組織經營,成立了「梅花公司」,並撰寫綱領性文件〈梅花公司運作計劃書〉,李明哲在當中提出修改意見,並提議成立海外NGO,海外媒體聯絡等方面建議。
梅花公司運作計畫書,對國內、國際形勢和互聯網力量進行分析,確立以建立政黨,推翻國家基本政治度為目標,提出以網絡為載體,發展組織成員以梅花公司為主體,媒體聯盟、律師聯盟為輔助,構建全國、大區、省、市、縣五級架構,目標2017達到一百萬人覆蓋全國,並對組織、財務管理作出明確規定。
在組織分工中,彭宇華任執行經理,負責統籌全面,李明哲任執行副經理,負責教育培訓,提出了前期自主、中期整合、後期革新三個發展階段,和最終實現顛覆國家政權的目標。此後兩人繼續設置分群,先後設立了圍觀華南、圍觀華東、圍觀華中等群,成員達兩千多人。
起訴書指出,李明哲在圍觀中國、圍觀華南等群中,舉辦公民學堂,撰寫文章肆意攻擊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灌輸如何從單一事件維權,提升到推翻現行國家政治制度的理念。2012 年6月以來,有針對性的設定圍觀主題,針對熱點敏感事件進行炒作,肆意歪曲事實,誹謗和攻擊國家現行政治制度。
2012到2016間,李明哲透過QQ空間、臉書、微信,大規模散播,誹謗抨擊中國政府,和國家社會制度的圖片和文章,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其中使用QQ空間發布三百多篇原創和轉載圖文,被瀏覽五萬餘次,轉載兩千餘次,評論四百餘次,使用臉書發布四十餘篇文章,在多個微信群發表大量文字、語音;2016年8月,在廣東、福建、廣西多次組織聚會活動,期間大肆發表抹黑國家政治社會制度,抹黑政府形象言論。
起訴書還指,李明哲在2015年6、7月間,討論以暴力方法顛覆國家政權,並表示「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動是遲早的」,以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起訴書指出,罪證包括被告的手機、電腦、旗幟、照片、以及梅花公司運作計畫書、出入境資料、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與辯解的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