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只勞基法!勞動部還修了這個 網怒轟: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7-12-06 10:23:10
我請問一下
50 公尺掉下來 會死
80 公尺掉下來 也會死
那放寬標準 也沒差吧!
若依照各位的危險期望
我看可能要下修到3公尺 才不用評估吧
呵呵 這樣不就把廠商和外資都拒絕在門外?
反正50公尺 以下摔下來也會死
放寬到80讓大家比較有彈性做事情 有甚麼問題嗎?
※ 引述《LiamIssac (Madchester是這群人壓根)》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超過一行請縮址※
: goo.gl/5Qwnwv
: 2.新聞來源︰
: NowNews
: 3.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立法院昨(4)日通過《勞基法》修正法案,引發大批民眾怨聲載道,但除了勞基法外,
: 勞動部還偷偷修改了其他條文!有網友在PTT發文表示,勞動部最近針對《危險性工作場
: 所審查及檢查辦法》做修正,包括將原本「建築物高度在50公尺以上之建築工程」改為80
: 公尺等,放寬工安標準,讓網友看了痛批「如果這不是草菅人命,什麼才是草菅人命!」
: 原PO特別點出此次修改和建築、營造業關係密切,其中針對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第1項
: 原訂「建築物高度在50公尺以上之建築工程」,現在卻改成「建築物高度在80公尺以上之
: 建築工程」,大幅放寬30公尺,也就是說,要到26層樓高才需要做危險評估報告。
: 而第5項的「開挖深度達15公尺以上或地下室為4層樓以上,且開挖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之
: 工程」,也改成「開挖深度達18公尺以上,且開挖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之工程」,不僅刪
: 減地下室相關條文,開挖深度也隨之增加;另外,第6項中「工程中模板支撐高度7公尺以
: 上、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且佔該層模板支撐面積百分之60以上者」,也從100平方公尺
: 大幅放寬至330平方公尺。
: 原PO分析完後,無奈感嘆「這次修改很明顯不但是放水,而且是大放送,雖然我不是第一
: 線的施工人員,但是我也是從事相關的工作」,認為放寬工安標準「如果這不是草菅人命
: ,什麼才是草菅人命」。
: 貼文一出,立刻引來大批鄉民氣憤飆罵「工安標準放寬、食安標準放寬、勞基法彈性問題
: 都不是問題了」、「簡單講:勞工的命不是命」、「現在就是過勞死跟工安死2選1」、「
: 好歹也交代一下先進國家的標準,還比較有說服力」。
: (原文附有公文)
: 4.附註、心得、想法︰
: 厲害了 不知不覺中 又有法條通過了!
: 繼農藥跟空汙標準之後 垃圾資進黨又一力作
: 連工安標準都可以放寬
: 越來越相信台灣也正在清除低端人口
: 你農藥吃不的死的 才能活
: 你空汙吸了不得肺癌 才能活
: 你以後只能蓋26樓的房子 才有工安保障
: 幹你娘 689+看看你們幹了什麼好事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7-12-06 10:25:00
沒看懂可以不要出來丟臉
作者: GrahamInvest (閱讀初心者何時升級)   2017-12-06 10:26:00
危險評估做好對外資廠商都好,偷懶這個不會省多少那時速50會死 80會死 幹嘛規定速限?
作者: kingchu11216 (邱六)   2017-12-06 10:29:00
照你的邏輯,800公尺以上才需要危險評估吧?你反串過頭了先生。
作者: DGGXAM1 (13魂 \(⊙▽⊙)/)   2017-12-06 10:29:00
XDDDDDDDDDDDDDDD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7-12-06 10:30:00
放寬彈性 大家好做事 ... 多做事 少嘴砲
作者: acln0816   2017-12-06 10:31:00
反串過頭了啦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7-12-06 10:31:00
雞蛋芬普尼5ppb就會讓人體傷害 不如開到10ppb
作者: GrahamInvest (閱讀初心者何時升級)   2017-12-06 10:34:00
查了下你發的文 套你說的話,腦袋很好用 要用 少嘴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7-12-06 10:40:00
狀況外的發言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7-12-06 10:45:00
摳連 DPP只剩下這麼厲害的人支持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12-06 10:46:00
要零檢出呀^^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12-06 10:51:00
厲害了,這都可以護航..
作者: hidog (.....)   2017-12-06 10:54:00
乾脆說高速公路時速開100跟150都會死 所以放寬到150算了是不是酒駕也放寬 ? 以後就沒有酒駕問題了
作者: nqj (黑貓)   2017-12-06 10:55:00
為了生活領500,我懂
作者: peterqoo   2017-12-06 11:36:00
可憐,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12-06 11:38:00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7-12-06 12:08:00
贊成!高速公路也調高到200km/hr,比較好開車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7-12-06 12:11:00
黨工為了生活真拼命啊
作者: Kelvinchen ( Fair to fair)   2017-12-06 12:29:00
早說你反串還不承認 哪個9.2的分身
作者: fanlongs (fanlongs)   2017-12-06 12:39:00
差很大好嗎?以前不用送審打錯,以前要送審現在統統不用送審別人的仔死不玩沒有專業,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
作者: bdong (佑)   2017-12-06 12:42:00
過勞是死,壽終也是死,你怎麼不說把勞基法也廢一廢
作者: fanlongs (fanlongs)   2017-12-06 12:42:00
難怪人家說,文組不是亂搞玩法就是白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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