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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161400523.html
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7年12月月18日 上午 12:14
前總統馬英九昨天再批部分媒體引用檢方消息來源做不實報導,他呼籲北檢把
錄音內容 公開,證明他沒有不可告人之事;對此法界人士說「絕無可能」,
因為把偵查中的刑事偵查證據公開,形同洩密,等於是要檢察官知法犯法。
不過法界人士也認為,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必須提示所有不利證據供被告
答辯,錄音檔中如真有關鍵字句,檢方是應該提示給馬英九,行使被告防禦權。
法界人士說,三中案真正執行交易的是中投公司,馬英九當時雖然是國民黨主
席,但並非明確處理人,就算有錄音內容也很難認定他有罪,必須有更充分的
證據。
心得與感想
請有權針對本案進行調查的相關單位與人士
能詳細公正客觀的對相關人證 物證 現金或資金流向 開會紀錄 錄音帶
政商關係 相關人士的太太 女婿 女婿 女婿(這很重要強調三次) 兒女
親屬 朋友 的帳戶 進行徹底的調查
另外 美國 香港 大陸 日本 瑞士 開曼群島 要要查看看
是否有人有疑似洗錢的情況
如果真有違法的事實存在
請對違法的斯文敗類或人渣判處唯一死刑
以上只是個人不負責任的評論與預測
請多指教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