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勞基法修法是一例一休與二例假之爭.
結果一例一休被罵了一年, 可想而知若實施二例假會更慘.
今年勞基法修法是輪班11小時為原則與11小時禁例外之爭.
對照去年, 11小時為原則可對一例一休, 11小時禁例外可對二例假.
11小時禁例外去年入法, 但未訂今年實施日期.
如果今年就已實施11小時禁例外, 那威力等同如果實施二例假.
試想一例一休都被罵翻, 何況二例假? 何況工時版的二例假?
這也是為何去年11小時禁例外入法但未定實施日期.
如果勞團現在擁護一例一休, 也就應該支持11小時為原則.
去年勞團一直醜化一例一休, 現在連一例一休都快不保.
同理, 現在勞團醜化11小時為原則, 但明年真的實施, 可能11小時原則也不保.
別忘了, 過去幾十年從未訂定輪班間隔時間, 明年開始實施, 必然一堆不適.
勞團把11小時禁例外當真理,
但將發現不支持11小時原則, 會如同去年不支持一例一休, 反而更糟.
勞團走極端, 反而可能會更遠離目標.
至於陽光假日, 據說挺勞工的年輕人們為何出門玩而不願遊行, 又是另一個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