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主因除了不合用
主要還是建構成本過高
就算拿到左訓,左訓說不定也要想一下
現在的成本不只是組裝
還有建構天幕及附屬設施的成本
柯文哲是找個已經有設備的體育館組裝
自然省下那些費用
但桃園只能從零開始
天幕跟設施桃園估計就要花1.1億了
加上由北市府負責的近七千萬組裝保固費
成本近一億八千萬
而桃園估計蓋一個符合需求新的市民溫水泳池
成本不到一億!
而且管理成本降低
使用年限更長
誅心來說
鄭文燦當時應該有看腦熱的問題
但冷靜下來後說不要了
對桃園縣來說倒不一定是壞事
※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當初接收組裝泳池接的很開心 原來連評估都不用
: 結果不用評估 居然是連周邊設施的預算都編好了才說其實不合桃園用
: 過三個月後說其實那個不適合我們 所以要再額外花錢去蓋新的
: 阿不就還好有簽協議書 不然又要扯柯文哲亂丟垃圾給桃園?(其實是中央給的)
: 自己亂評估 原本要給左訓結果自己搶走 搶走之後又說不要了
: 成熟的政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