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前總統馬英九日前公開表示,贊成台灣罪犯,特別是詐騙犯,移交中國審理、重判。
: 《蘋果日報》的民調指出,73%台灣民眾認為,台灣籍詐騙犯應該送給中國當局重判。
: 那麼,我就請教各位板友一個問題了,畢竟大家都是關心公共事務的人,
: 大家贊不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權審理牽涉到犯罪的台灣嫌疑犯?
: 換言之,中國主張對台灣嫌疑犯有司法管轄權,大家支持嗎?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12-12/106836
馬英九在演講中強調,「兩岸雖不是國與國關係,國際法仍扮演重要角色」。
以跨國詐騙為例,馬英九指出,依照國際法的原則,如果被害人在
中國大陸,嫌犯就應該送到中國大陸審判,從調查證據到傳喚證人等,
在當地進行審判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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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也知道,
以馬英九的性格,怎麼可能簡單講出贊成移交中國審理?